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沈阳市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第059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4-30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沈阳市房产局关于沈阳市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

(第0593号)的答复报告

姜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沈阳市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与民生福祉相连,事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东北最重要的城市,沈阳市城市化进程既早又广、旧房多,以2000年6月底为节点,在现有6588个住宅区中,老旧小区达到3547个,普遍存在房屋本体破损、维护结构保温性能差、漏雨透寒、上下水不畅、上下楼不便等困扰百姓的闹心事、烦心事,影响群众居住的幸福指数。对此,我市很早便展开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全国首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之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来抓。经2020年底排查,全市未改造和需要再提升的老旧小区共计1723个,涉及居民77.6万户,计划总投资130亿元。我市打算利用5年时间完成新一轮的改造任务。2021年改造126个,2022年改造475个,2023年改造855个,2024年计划改造267个,2025年对全市老旧小区开展“回头看”,进行再摸底、再排查、再提升。

一、广聚民意,引导居民全程参与

1.建立“前公示中监督后回访”的居民全过程参与机制。改造前,充分征求群众意见,聘请“人民设计师”沉浸改造现场,综合专业设计和居民意见,“一小区一策”精准制定设计方案。并在小区内公示,居民“找茬”,房产“听劝”,实时接受居民监督,实现老旧小区改造由“为居民做菜”向“由居民点菜”的转变。改造过程中,组织居民成立“小区改造居民义务监督小组”,请居民代表参与监督施工质量。改造完成后,问效于民,采取“民意验收”和工程专业验收相结合的方式验收,组织开展居民满意度测评,居民满意率低于90%的小区不予验收。通过听民意、汇民智、聚民心,让居民真正成为老旧小区改造“主角”。

2.征求居民意见。充分发挥居民主导作用,社区以下发“一封信、征求意见表”形式,充分征求居民改造意愿,聘请“人民设计师”,沉浸改造现场,综合专业设计和居民意见,“一小区一策”精准制定设计方案。搞“小板凳”工程,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改不改,改什么,怎样管”居民说了算。同时,确定好改造后园区的管理模式。

3.每个施工点位,成立“居民义务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小区改造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现场管理等事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导向功能,以开辟专栏、专题报道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相关政策,增强居民参与意识,激发居民参与热情,着力引导居民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逐步形成“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良好的改造氛围。

二、严格管理,科学有序组织实施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繁杂、时间紧、任务重,为将居民身边的“痛点”一一打通,通过前期仔细“摸底”,着力对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的路面、墙面、水箱、管道、管线等不同程度的破损问题,进行统一集中的修缮、整理和更新。为缩减老百姓的改造“阵痛期”,制定挂图作战时间节点图,倒排工期,压缩时限,抢抓进度,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按时完工。厘清施工项目,抓住关键点,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工序,先下后上、先里后外,实现无缝衔接,确保一次性开挖完成所有地下管线改造工程,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实现“最多挖一次”和“综合改一次”。  

三、加强督考,护航高质量改造

建立“一评双考两公开”监督机制,对个别推进滞缓、舆情较多的地区,市委、市政府进行专题调度和约谈,责成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房产局组成联合督查组督查督办。改造中,市审计局全程动态纠偏方式对改造工作进行跟踪审计,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全程跟踪改造质量安全。同时,综合运用第三方考核和社会评价等方式,对各地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推进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议。探索智能化管控,在重点示范小区安装智能高清监控系统,监控信息集成到电脑端和手机APP,实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监管。

四、创新融资模式,破解资金难题

统筹兼顾中央补助资金和发行专项债,最大程度的争取上级支持,缓解市区改造资金压力。研究通过合理打包改造项目,将配套设施收费、存量资产收益、服务设施运营收益等作为还款来源,发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拓宽融资渠道,推行央地合作,争取政策性银行长期、低息贷款支持,鼓励以设施经营权和物业服务协议作为质押获得贷款,以经营收入和物业服务费作为还款来源。我市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到智能物业、智慧养老、智能家居等有一定收益回报的改造项目中,并出台税收政策鼓励长效运营机制。目前,沈阳与盛京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后者提供低息贷款支持沈阳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五、落实责任,推进长效管理机制

我们坚持把改造设施和改善服务相结合,努力巩固夯实改造成果。强化党建引领,深化“两邻”基层治理,积极打造“红色物业”服务项目,为群众构筑起邻里守望的“红色堡垒”。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构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新机制。探索专业物业企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保障型管理、社区管理等不同管理模式,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国有物业企业提供保障型物业服务,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提供兜底服务。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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