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实施房票安置的建议 》(第041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5-30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沈阳市房产局关于实施房票安置的建议(第0417号)的答复报告

崔振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房票安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中村改造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对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经济增长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国家对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的政策

城中村改造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政策性银行的专项借款。国家相关政策明确,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支持建设安置房,以及建设安置房小区的道路、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绿化、照明、围墙、垃圾收储、停车场、消防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不支持对搬迁村(居)民实施货币补偿和购买商品房安置。

二、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进展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我局组织各地区开展10余轮摸底调查工作,谋划了全市城中村未来五年规划项目84个,规划建设安置住房约4.5万套,预计总投资约1850.47亿元。其中,2024年计划改造项目16个,涉及居民1.02万户,规划建设安置住房约1.6万套,计划总投资约247.65亿元。相关计划已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推送到政策性银行,获得专项借款授信147.6亿元。目前,各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在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积极推进,安置房已陆续开工建设。

三、下步工作

您提出的房票安置方式对降低城中村改造难度,缓解货币补偿带来的财政压力,有效去商品房库存有积极作用。但鉴于我市城中村改造资金主要来源是国家政策性银行借款,按照目前国家政策规定,房票安置还暂时无法市推行。我局已通过相关途径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家部委反馈城中村改造实际情况,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同时,我们将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适当增加财政投入,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改造需求。

另外,我局将持续推进已出台的房地产35项政策发挥效力,延长“卖旧买新”购房补贴时限,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贷利率下限,优化住房信贷、提供公积金支持、落实差别化税收等,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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