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秀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楼道管理坚决清除杂物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我市住宅区,特别是一些低标准物业服务和老旧小区中,确实存在因业主生活习惯、物业企业日常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形成的楼道堆放杂物的问题,而且属于易反复的问题,严重时造成疏散通道拥堵,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我局作为住宅区管理的牵头部门,始终把清理楼道杂物堆放作为常态化住宅区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今年1月份开展的迎春节住宅区环境卫生整治提升专项活动中,我们共组织1447家物业服务企业,在全市住宅小区开展整治行动,累计清运垃圾约4480吨、清理楼道内乱堆杂物20470余处、清理小招贴32040余处。在全省爱国卫生城乡环境“大扫除”活动中,全市共清理了1895个小区,清理楼道杂物10745处。目前,我们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开展“全民齐参与 城市更美丽”春季环境整治活动。
以上活动是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开展的专项行动,而我局从2020年起,就已经常态化实施住宅区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住宅区“日检查、周通报”制度,围绕住宅区环境卫生、共用设施、公共秩序和消防安全等方面抽检住宅小区,形成了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限时反馈的发现整改闭环模式。今年前两个多月,已经累计检查小区5143个(次),发现问题小区375个(次),问题点位474个(次),交办问题点位3批次。
为了加强问题发现机制,市房产局2021年6月向各区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网格化建设及提报区级住宅区整治专班的函》,要求各地区理顺住宅区网格化运行体系,明确相关工作标准,落实常态化管理工作要求。目前,我市的专业化物业小区中,物业企业基本实行楼栋“管家化”管理;老旧小区中,小区管理工作也是社区的工作之一,其网格化工作基本实现了与社区治理网格员的并轨。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我局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日常考评的工作方案》,由各地区房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依据工作职责,对全市物业小区开展服务质量考评。在考评细则中,园区主干道、绿化带、楼道等公共场地垃圾杂物清扫,是评价园区环境卫生服务情况的重要一项。按照方案要求,每季度对全市物业小区开展一次服务质量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对住宅区进行排名,形成物业服务质量红黑榜,对排名靠后、服务质量差的物业企业,由区房产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不作为的,由街道办事处联合区房产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对服务质量、信用考核、满意度评价仍无显著提升的,街道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建立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对连续多次考评排名靠后,服务质量差、居民意见大,服务质价不相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物业企业,建议由街道办事处指导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对是否选聘(续聘)进行决议。
目前,我局已经完成《住宅区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工作,在履行发文流程后立即进行工作部署。《方案》结合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坚持综合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日常管理与常态长效相结合,坚持拉高标杆与补齐短板相结合,坚持多方联动与群众参与相结合,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打造让人民群众更加安居、乐居、宜居的“好小区”。紧紧围绕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安全管理、绿化美化、共用设施五方面,聚焦短板、突出难点,持续开展住宅区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其中,楼道堆放杂物、电动自行车管理、小招贴喷涂等居民反响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难点问题将作为治理行动中的重点内容专项推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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