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关于明确城市污水清掏吸污重点区域并进行计划性清掏吸污的建议 (第420号)的答复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6-30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沈阳市房产局关于明确城市污水清掏吸污重点区域并进行计划性清掏吸污的建议420的答复报告

董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城市污水清掏吸污重点区域并进行计划性清掏吸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解决住宅区因化粪池清掏不及时而导致下水道堵塞的问题,2024年3月11日,我们制发了《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明确了住宅区化粪池清掏的标准,即化粪池设定容积率75%为警戒线,实行个别化管理,每月至少进行1次化粪池检视,及时清掏,保证沉淀物不超越警戒线。同时,持续开展住宅区环境整治工作,围绕文明要素、环境卫生、共用设施、公共秩序和消防安全等方面,按照发现问题、交办整改、限时反馈的闭环模式,对住宅区进行抽检。目前,共检查小区5143个(次),发现问题375个(次),涉及点位474个(次),交办整改3批次。

2024年1月30日,我们印发了《关于加强春节前全市住宅区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住宅区化粪池清掏工作,其中明确了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等内容。截至三月底,共完成对全市住宅区内22208个化粪池的排查整治工作,其中发现堵塞、井盖破损、满溢等问题2749个,已全部整改完毕。在原有常态化巡查检查基础上,建强发现处置机制和督查督办机制,以高的标准落实发现处置机制,落实“日检查、周通报、月排名”制度,向区政府专报推送等比例抽查的巡查情况、问题分析和评价排名,强化“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限时反馈”闭环流程。我们以严的措施推进督查督办机制,对连续排名末位的,启动约谈机制;对连续排名后三名的,启动提示函;对多次提示拒不整改的地区,在一定范围内曝光。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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