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关于推进品质养老之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增效的建议
(第0378号)的答复报告
张庆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品质养老之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增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增设电梯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市出台了《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沈房发〔2019〕51号)。2022年,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我市出台了《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意见》(沈房发〔2022〕10号),以沈阳市房产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七部门名义联合印发,为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搭建了平台,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2019-2023年我市共增设电梯277部,惠及万余居民,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沈阳经验”。2024年,我市计划增设电梯100部,正在按照基本程序有序推进。
二、关于拓宽筹资渠道的建议
为减轻居民负担,缓解居民出资压力,《实施意见》第二十条规定:“按增设电梯既有住宅楼层情况给予业主资金补贴,用于电梯的采购、安装等建设费用:4层住宅每部电梯8万元、5层住宅每部电梯12万元、6层住宅每部电梯16万元、7层住宅每部电梯18万元、8层及以上住宅每部电梯20万元。”为缓解管线单位出资压力,《实施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增设电梯施工如须进行管线排迁的,给予管线经营单位每部电梯不超过4万元的资金补贴,用于支付管线排迁相关费用,未达到4万元的按实补贴,超过4万元的部分由管线经营单位承担。”为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实施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完成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社区补贴每部5千元作为日常工作经费。”
为拓宽增设电梯资金筹资渠道,我市向省住建厅、住建部、财政部积极建议设立国家专项增设电梯补贴,缓解居民增设电梯出资压力。
三、关于紧密契合民意需求增设电梯的建议
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一直秉承着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邻里亲情协商、全员参与设计的方式,以结合小区的人文背景、园区环境特点、居民生活习惯为前提,制定增梯“一小区一策”“一楼一方案”,实行个性化服务,设计出紧密契合民意的电梯,实现增设电梯信息收集、对策分析、破难攻坚“三个闭环。另外,我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实现“综合改一次”目标。在老旧小区改造前全面摸排符合增梯条件的小区和单元,在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发挥“人民设计师”的作用,把专业设计和居民意见有效结合,对符合条件的楼栋进行增设电梯设计,先期进行管线排迁,预留增设电梯位置,降低增梯成本,有效提升增设电梯速度和效率,形成规模效应。
四、关于坚持党建引领、深入践行“两邻”理念的建议
为提高增设电梯居民知晓率,调动居民参与意识,我市坚持党建引领,深入践行“两邻”理念,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一是建立机制加强宣传。社区党组织作为总牵头,联合小区党支部、业委会、楼栋长作为共同参与方,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同时加强宣传带动,通过红色物业邻里中心、红色文化长廊等红色阵地,带动小区党支部、业委会、楼栋长及时宣传政策、答疑解惑、推介成功案例,促成群众达成统一意见,为政府与增梯业主之间架起“连心桥”。二是协同推进促同心。以区房产局为核心搭建多方交流平台,用于各街道、社区、司法所、小区党员日常交流、学习和协商,同时通过志愿服务,发挥党员先锋作用,构建增设电梯工作政策制度、费用、维保等综合能力强的协调队伍,发挥共同协商、自愿参与,小区业主可以更好的开展增梯资金、费用分摊、补贴资金分配等商议工作。三是用“两邻”理念破解“意见统一难”。积极开展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工作,基层自治聚民心,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与群众的深化纽带,用“两邻”理念破解“意见统一难”问题,针对增设电梯工作通过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大力宣传引导,更好地服务群众和凝聚人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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