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关于在小区出入口设置LED公告牌的建议(第0422号)的答复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6-30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沈阳市房产局关于在小区出入口设置LED公告牌的建议

(第0422号)的答复报告

  

董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小区出入口设置LED公告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现有住宅区6588个,老旧小区4308个,老旧小区占全市小区总数65%。经2020年底排查,全市未改造和需要再提升的老旧小区共计1723个,涉及居民77.6万户,计划总投资130亿元。我市打算利用5年时间完成新一轮的改造任务。2021年改造126个,2022年改造475个,2023年改造855个,2024年计划改造267个,2025年对全市老旧小区开展“回头看”,进行再摸底、再排查、再提升。我们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适时倾斜,增加适老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开辟活动空间、增设电梯等,并积极打造完整社区。要求物业企业按照《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园区显要位置建立公示牌,及时将供电、供水、供热等维修电话和园区维修计划、共用部位所得收益管理等情况进行公示。

我局高度重视公告牌建立工作,要求物业企业及时公示相关信息。目前我局已起草《沈阳市关于规范住宅区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现正在履行发文程序。该办法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以下方面进行公示: 一是服务标准、服务内容; 二是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停车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方式; 三是项目承接查验报告、园区平面图、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分布图、车位权属等; 四是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从业人员情况; 五是受委托管理的公共经营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费等收支情况、电梯维护保养支出情况信息等; 六是各地区结合实际,认定应该公示的其他内容。

2024年,我市机构改革,新成立社会工作部,涉及民政领域社区治理相关工作职能由民政局划转给社会工作部。下一步,我局将配合社会工作部、民政局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在各小区出入口设置LED公告牌,便于各社区能够及时向辖区内居民发布各类公示、公告、便民通知等,切实降低基层干部的工作强度。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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