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局关于支持在沈省属高校加强博士等高层次青年人才公寓建设的建议 (第0739号)的答复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7-30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孙亚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在沈省属高校加强博士等高层次青年人才公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我市充分利用国家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以及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2020—2022)三年试点的有利契机,按照国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并结合城市人才发展战略,采取人才安居与住房保障并轨运行,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截至2023年底,已筹集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7.3万套,运营2.3万套,有力解决了我市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引进人才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一、强化规划建设,加大高层次青年人才公寓建设力度方面

我市坚持以“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增存并重、量质并举”为发展思路,同时把规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城市总体规划有机结合,遵循优化布局、以需定建原则,重点围绕轨道交通枢纽、科技工业等产业园区、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等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引进人才群体聚集地段合理规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特别鼓励企业为解决自身职工居住问题,促进“职住平衡”。

针对高层次青年人才,我市采取人才安居与住房保障并轨运行,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并重的形式,不但在高校周边、地铁沿线、科技园区等周边深挖房源,积极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保障高层次青年人才,还通过货币补贴形式,减轻青年人才生活、租房压力。根据我市人才安居优惠政策,我市对在沈就业创业的新市民、青年人发放3年生活补贴(包含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大专生每月300元、本科生每月6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同时“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老字号”“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或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注册地在康平县的高校毕业生,标准上浮10%;经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人才,在租住我市挂牌认定的人才公寓时还可按照人才评定等级享受不同档次的房租补贴以及轮候补贴。

二、完善配套设施,提升高层次青年人才公寓居住品质方面

我市不仅仅满足于为新市民、青年人提供“一张床”,更是把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城市、社区的管理服务中,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和居住品质,为打造拴心留人良好环境不断努力。目前我市已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不但提供“拎包入住”风格各异的精装修居住环境,还能够紧紧抓住当下青年人实际需求,打造“丰富功能性”与“精神属性”并存的园区生活,像社交大堂、健身房、公共厨房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同时,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社群活动,以互动互助的形式,营造温暖和谐的社区氛围。

同时我市着重将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城市相融合,利用周边产业、居住、教育、医疗、商业、文体等综合功能配套体系,打造“10分钟生活圈”,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创新创业、社会交流、文化消费等多元需要。以沈北新区辉山英才社区为例,距离沈北政务服务中心步行10分钟,蒲河冬雪湖公园距离项目7公里;对面是雨润全球采购中心,距离尚柏奥莱购物中心仅5.6公里,距离地铁2号线航空航天大学站仅3公里,同时临近万达广场、吾悦广场等商圈,生活、娱乐均在生活圈内,租户满意度高。

三、优化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水平方面

我市为统筹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形成多部门合力、齐抓共管的有力态势,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沈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职能。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履行相关工作,建立了多部门联合的监管体系,对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过程中租金定价、人员入住、消防安全、物业管理等多方位进行监管,确保资源不浪费、入住无隐患;同时依托“盛事通”app平台、专业运营机构自有平台等实现租赁房源查询、申报、受理、查询、投诉等业务网上办理,为新市民、青年人提供一站式服务;选聘年轻人为“公寓运营官”,消除与年轻业主的“代沟”,实现24小时全天候服务,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生活配套等服务保障工作标准,切实提升入住品质。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在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上下功夫,在贴近新市民、青年人工作、生活区域合理筹建,并紧贴新市民、青年人生活喜好,为新市民、青年人提供更高品质、配套完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更加温馨、更加舒心的居住体验。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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