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远军代表:
您提出的坚持以法治思维推进政府收购存量房产支持居民住房以旧换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打好商品住房烂尾风险处置攻坚战,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快建立“保障+市场”的房地产市场新模式,我市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购力度,进一步提升住房保障能力。截止2024年底,全市通过新建、转化、收购等多种方式已筹集配售性保障性住房2220套。
一、专班推进,压实工作责任
2024年6月,住建部部署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我市随即成立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工作组主要负责全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统筹协调、政策制定、指挥调度等工作。
二、出台政策,形成体系框架
按照住建部的工作部署,我局出台了《沈阳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作为指导性文件,同步出台了《沈阳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沈阳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方案》《沈阳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推进具体工作落实,初步形成了我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制度框架。
三、摸清底数,建立保障对象资格库
按照“以需定筹”的要求,我们面向住房困难的保障群体或有住房需求的工薪收入等群体、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全市在售存量商品房项目开展双向摸底调查。并建立保障对象资格库,通过与现有“沈阳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政务信息共享交互平台”进行大数据联网互查对比,实现通过手机线上受理平台、线下受理审批平台,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基础信息采集及申请资格预检,对于符合保障性住房家庭建立购买资格轮候库,即时反馈审核结果,实现“即审即批”。目前,已开放资格申请。
四、争取资金,做好资金保障
为缓解项目主体资金压力,降低投资成本,我市多渠道拓展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渠道,充分利用上级资金奖补、申请专项债券、积极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等途径,为住房保障相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2025年2月14日,在多部门协同推动下,东北地区首个运用再贷款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项目正式落地。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大收购存量商品房力度,提升住房保障能力,为我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供助力。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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