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翠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住宅电梯安全使用与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住宅区电梯安全管理
为提高我市住宅区物业服务质量,维护居民、物业企业等各方合法权益,规范住宅电梯安全使用与管理,2024年3月11日,市房产局组织起草《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我省第一个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地方标准),经市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发布。该规范规定电梯及升降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1.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一梯一档,按国家要求每年进行电梯检验;2.电梯维修保养合同规范,维保单位资质符合规定;3.电梯机房照明、空调、消防器材等完好有效,有明显警示标志、操作规程,门锁完整牢固,室内清洁,无漏风漏雨,标识齐全;4.电梯及升降系统等完好,符合GB/T 7588.1安装安全规范要求;5.电梯间、电梯轿厢有醒目的安全防范标识、警示标识;6.电梯轿厢五方对话系统能正常使用,通话清晰;7.应急照明、紧急迫降及双电源供电装置功能正常;8.发生电梯一般故障,专业维修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9.发生电梯突发事件,接警5分钟内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15分钟内物业管理人员到达现场,30分钟内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抢修;10.有电梯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11.电梯完好率达到100%。该规范是指导我市物业企业就电梯安全和使用的地方性标准。
2024年9月,我市出台《沈阳市规范住宅区物业服务管理办法》(沈政办发〔2024〕10号)。其中两个章节重点强调如何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以及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服务和监管。一是第十二条明确建立全市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其中:标准体系涵盖住宅区电梯日常管理和维护。物业企业应按照服务标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二是第十三条明确物业企业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物业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发现住宅区内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报告,自觉维护好居民权益。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护方面,重点做好电梯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工作。三是第十四条明确物业企业应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在住宅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项目基础信息,包括园区平面图,电梯、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维保信息等。四是明确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电梯行业监管工作
针对个别住宅小区电梯超期未检问题,市市场监管局连续多年组织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智慧监管中心、检验检测机构等单位,依靠地方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联合房产、消防、住建等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多方共治的电梯安全监管模式。每年监督抽查500台电梯,逐年加大老旧住宅电梯抽查比例,紧抓落实责任这一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抽查举报投诉多的居民住宅小区电梯,对抽查发现的违法问题监督整改、立案查处。要求电梯维保单位持续保持许可条件,落实企业服务质量,加强人员培训,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切实提高电梯维保服务水平。督促各区、县(市)市场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出现不合格检验检测报告或证后抽查不合格的电梯维保单位,坚决依法处理,召开全市维保工作会议,公布存在问题,通报处理结果,警示全体单位。日常工作中,连续多年组织电梯维保单位深入居民住宅小区,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电梯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日”等活动,对居民住宅小区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和安全宣传工作。同时通过线上视频、微信公众号、小区微信群等渠道,向居民讲解电梯使用安全知识以及紧急情况下的科学求救和自救方法,引导市民正确使用电梯,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三、电梯更新改造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规〔2024〕2号)、《辽宁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辽政发〔2024〕9号)、《关于在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中稳步推进电梯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辽住建〔2024〕59号)要求,我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全力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满足住宅电梯经济适用、安全耐久、运行平稳、绿色环保和通信畅通等要求,积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指导意见,加快更新改造进度。2024年12月31日,市房产局印发《沈阳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各区政府做好更新改造工作。2024年我市向省住建厅申请更换电梯1200部,获批1086部,目前437部电梯已开工更新改造,已完工91部。二是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资金更换老旧电梯。获批超长期国债资金1.62亿元,优先用于使用年限超过20年或使用年限超过15年未到20年但故障频率较高影响正常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电梯。目前,我市已在市内九区稳步推进该项工作。三是优化维修资金使用程序措施。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了电子审核功能,可实现维修资金使用申报线上审核,对所需要件及工作流程全部实现网上明示、网上流转,各环节应提交的资料及审核意见公开透明,避免因人为因素影响审核时限。组织各区、县(市)维修资金管理相关人员召开业务培训,详细解读政策文件,并现场解答维修资金使用问题,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要求;为方便申请人更加直观的理解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制订《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沈阳市规范住宅区物业服务管理办法》落实落地,规范住宅电梯安全使用与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企业启动约谈-整改-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确保电梯使用安全。
感谢您对电梯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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