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民生优先,聚焦百姓关切,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2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牡丹社区时,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给予了肯定。2024年5月,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场会在沈召开,住建部部长及各地相关市领导、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实地观摩我市改造工作。市人大各位领导以及代表们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位副主任多次实地调研指导,为老旧小区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021年以来,累计完成1723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021年126个;2022年475个;2023年855个;2024年267个),总建筑面积5107.6万平方米,惠及居民77.6万户,完成投资161.09亿元。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回头看”工作
为确保将老旧小区改造打造成精品工程、优质工程、群众满意工程,市房产局下发《2021-2024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回头看”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回头看”工作,全方位、不间断摸排2021-2024年改造过的1723个老旧小区。“回头看”工作主要涵盖需履行维保责任问题、项目实施不全问题、线缆入地工作三个方面。目前问题台账已形成,各地区正陆续整改中。
(二)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全民参与
老旧小区改造关乎居民福祉,我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积极推动全过程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居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贯穿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决策、建设和管理各个环节,由居民决定“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如何管”。建立人民设计师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造前,人民设计师采取入户走访、问卷调查、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征集意见,一区一策、一楼一策为居民量身定制改造方案;改造中,设立公示板,公示改造内容、参建方信息、监督电话等,成立居民监督小组,人民监督员全程跟进,对改造进度、质量实时监管;改造后,实行过程满意度调查、综合满意度测评、民意验收制度,居民满意率低于90%的不予验收,推动居民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建设者、评价者,做到了改造后的小区就是居民想要的小区。
(三)坚持建管结合,巩固改造成果
市城管执法局按照《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园区内)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各地区政府,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坚持“引导自拆、积极助拆、依法强拆”三管齐下,按照“严控新增,清理存量,防止反弹”的工作原则,改造中对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违建问题开展整治。
为了避免老旧小区改造一年新、两三年旧、三五年破的恶性循环,我市在对硬件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升级的同时,积极引导改造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居民志愿服务队等居民自治组织,通过引入市场化物业企业、保障型物业、居民自管等方式实现有效管理,让小区的维护管理进入良性轨道,努力实现“一次改造、长期保持”。建立“同网共治”工作机制,推进党建网格与各类职能部门、民生服务企业等网格有机整合。落实三长五员实名制专班治理模式,将治理触角延伸到末梢。创新建立1+3+N协调运行机制(1是社区党委,3是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N是相关职能部门、公益律师等第三方力量),推动把问题解决在最初,解决在小区。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打通了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百米”,增强了政府公信力、社区凝聚力,有力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下步工作
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生动实践,我市将全力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从细处入手、向实处着力,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小区住用功能,改善群众生活品质,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5年4月14日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