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在我市推广维修基金使用表决中增加电子投票方式的建议》(第021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4-30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何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推广维修基金使用表决中增加电子投票方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维修资金使用投票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修资金使用需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可通过。目前,我市维修资金使用表决主要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这种方式存在效率低、统计难、业主参与度不高等问题。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增加电子投票方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能够提高表决效率,保障业主的参与权。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为做好维修资金使用电子投票准备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赴外地城市调研。2024年11月,市房产局主管领导带队赴成都、天津、长沙、温州等国内先进城市学习调研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电子投票”成功经验。二是优化维修资金系统。根据外地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对“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进行优化调整,建立了网上投票、线上统计等新功能,开通了“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微信服务号。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互联网+维修资金”的思维,采取对接人脸识别数据等措施,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及安全性,确保投票数据安全有效,推动电子投票使用表决方式顺利实施。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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