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推广电梯安装电动车进入报警及阻拦装置的建议》(第058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5-12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李鹏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推广电梯安装电动车进入报警及阻拦装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由于住宅区电动车火灾多因违规充电和入梯入户而导致,为从源头解决问题,2024年4月28日,市房产局起草了《沈阳市既有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禁入电梯识别管控系统配置管理工作方案》,并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全面部署我市既有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禁入电梯识别管控系统建设工作。其中明晰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禁入电梯识别管控系统建设的申报主体、批准主体和建设流程。通过调查摸底、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三个阶段,力争到2025年6月前,实现住宅区全覆盖的总目标。

2024年7月11日,我们组织全市各区、县(市)房产部门在浑南区蓝天佳园召开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禁入电梯识别管控系统现场推进会,区分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不同类型,对资金来源渠道、品牌质量、安装流程和安全管理进行了深入交流。

同时,为了使工作取得实效,我市采取了多项配套措施。

一是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为便于电动自行车实名制管理,公安机关为广大车主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同时采集登记信息,包括:车主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住址、车辆品牌型号、车架号、车辆照片等。

二是加快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按照《沈阳市既有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禁入电梯识别管控系统配置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

三是规范充电费用,提高接电服务水平。2024年,发改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实施方案》,编印并发放《关于推动降低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的倡议书》。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涉价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沈阳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告知书》和《关于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充电电价政策的提醒告诫书》。

四是加大检查和督促整改隐患力度。2024年,消防救援部门组织公安、街道、社区深入住宅小区,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开展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拓展资金渠道,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人,利用维修基金、小区共有收益等资金,解决禁入电梯识别管控系统配置费用问题。将禁入电梯识别管控系统配置工作纳入对区县的工作考核,挂图作战、进度上墙、定期通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配置任务。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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