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建设居民小区电动车公共管理站的建议》(第016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5-12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李庆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居民小区电动车公共管理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快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由于住宅区电动车火灾大多因违规充电和入梯入户而导致,为了从源头解决此类问题,2024年4月28日,市房产局起草的《沈阳市既有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禁入电梯识别管控系统配置管理工作方案》,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全面部署我市既有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其中明晰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的申报主体、批准主体和建设流程。通过调查摸底、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三个阶段,力争到2025年6月前,实现住宅区全覆盖的总目标。
二是规范充电费用,提高接电服务水平。2024年,发改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实施方案》,编印并发放《关于推动降低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的倡议书》。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涉价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沈阳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告知书》和《关于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充电电价政策的提醒告诫书》。
三是加大检查和督促整改隐患力度。2024年,消防救援部门组织公安、街道、社区深入住宅小区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开展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5年4月14日
沈阳市房产局 辽ICP备19004562号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