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破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建议 》(第046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5-30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胡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破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我市物业管理矛盾突出,市场准入门槛低、业主委员会功能弱化等问题,的确是困扰我市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市房产局通过完善政策文件、创新制度建设等多项措施,推动物业管理与城市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完善物业管理制度文件。2024年9月,市房产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借鉴其它城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制定了《沈阳市规范住宅区物业服务管理办法》(沈政办发〔2024〕10号)(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办法》)。全文共七个章节,主要通过规范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行为、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加强物业企业监管、落实部门职责以及强化党对物业服务的引领几方面推动全市住宅区物业服务水平提升。

二是加强物业企业服务监管。市房产局将服务质量考评、居民满意度评价、12345诉求办理、信用监管情况相结合,形成物业服务监管“四个体系”,每季度形成服务质量排行榜,对排名靠前的企业予以经验推广,对排名靠后的企业加强约谈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曝光。在2024年四个季度的考评工作中,累计整改物业项目360个。

三是强化党建引领。扩大党在物业企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健全社区党组织和物业企业党建联建机制。创新建立了“1+3+N”协调议事机制,由社区党组织、业主、物业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社会机构共同参与协商解决小区管理问题,调解矛盾纠纷,形成合力共治的良好局面,真正实现“一建三联”乃至“多联”。另外,通过建设红色物业示范点位,打造优秀标杆项目,以点带面提升全市物业服务水平。

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为推动《物业管理办法》有效落实,市房产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社工部开展了一系列的物业管理方面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去年11月至今,在全市范围内分层级开展了5次培训讲座,对13个地区房产系统、街道办事处以及各社区开展了多轮次专题培训。联合物业行业协会、业主委员会协会,邀请业内专家,赴各地区实地指导、解答,印发文件汇编手册,普及物业管理知识。

五是推动业主大会执行机构建设。为规范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及相关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市房产局着手起草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意见,指导街道办事处依法依规开展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不具备成立条件的,或具备条件而未成立,且经街道办事处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六是提升物业管理覆盖率。市房产局已组织各地区对我市无物业小区开展摸排工作,对小区无物业管理原因、是否具备引进物业企业条件、居民对物业服务的意愿进行了深入调查。对具备引进条件,且居民有意愿接受物业服务的小区,结合小区实际情况,采取单独引进、成片区引进或“1托N”等方式推动小区实施物业管理。

七是创新物业管理模式。市房产局积极探索,在沈河区试点推行物业费酬金制、信托制等管理模式,增加物业费透明度,提升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的热情。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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