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对沈阳物业服务管理的建议》(第016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6-30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赵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沈阳物业服务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物业行业监管力度不足,物业企业信息不透明等问题的确是物业活动中的典型问题,也是引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诱因。                 

为提高我市住宅区物业服务质量,维护居民、物业企业等各方合法权益,我市2024年出台了《沈阳市规范住宅区物业服务管理办法》(沈政办发〔2024〕10号)(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办法》共分七章,其中两个章节重点强调如何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以及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同时,配套制定了《住宅区物业服务规范》,作为指导我市物业服务的地方性标准。《物业管理办法》中明确了物业企业应严格落实公示制度,依法依规向业主公示信息。另外,《物业管理办法》将日常考评、居民满意度调查、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诉求处置、信用监管情况相结合,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体系,由街道办事处作为实施主体,每季度对辖区内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考评,报区房产主管部门形成物业服务质量排行榜,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切实畅通物业引进、退出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物业管理办法》落实落地,运用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体系加强监管,定期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企业启动约谈-整改-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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