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沈阳市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老旧小区管理现状与问题回应
我市自2021年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累计改造小区1837个、惠及81.5万户居民,硬件设施显著提升。但您指出的物业承接难、资金短缺、缴费意识弱、共治协同不足等问题,在部分小区仍不同程度存在,是制约改造成果长效保持的关键堵点。我局始终坚持“改造与管理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验收”,将长效管理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后半篇文章”核心任务,系统破解“重改造、轻管理”难题。
二、针对建议措施的落实推进情况
(一)分类施策,构建梯度化物业管理体系
严格落实《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推行专业化物业、保障型物业、社区代管、业主自治多元模式。对规模较大、条件成熟小区,通过政策引导、短期培育引入市场化物业;对散体住宅楼、无物业小区,推行“片区联动、统筹管理”,由街道整合相邻小区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对暂不具备专业物业入驻条件的,推广保洁、维修等专项服务外包,保障基础运维。目前全市改造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持续提升,基本实现“有人管、管得住”。
(二)创新资金筹措,破解运维经费难题
一是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优化应急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压缩审核时限,保障屋面、外墙、电梯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紧急维修需求;二是鼓励老旧小区管理服务主体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增加公共收益(停车、广告等),弥补物业费与维修资金缺口;三是落实居民合理付费机制,引导小区结合服务标准制定质价相符的收费标准。
(三)强化党建引领,健全协商共治架构
全面推行“1+3+N”党建引领治理机制,以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其中“1”是党建引领,“3”是指社区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N”是包括职能部门、人民调解员、“两代表一委员”和公益律师等第三方力量。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以“社区吹哨,部门报到”为载体,根据小区实际及具体事项随时召开联席会议,针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审议,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共商、共议、共谋,积极协调化解住宅区内各类矛盾纠纷。
(四)推行质价挂钩,完善物业服务评价机制
建立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评价体系,将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设施维护等纳入考核,由街道组织居民代表定期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与招投标、续聘直接挂钩,实行“红黑榜”公示,倒逼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形成“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市场导向。
(五)智慧赋能,提升管理便民效能
将智慧化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鼓励小区加装智能门禁、智慧停车、高空抛物监控、消防感知等设施。依托市级物业智慧管理平台,开发居民移动端应用,实现报事报修、费用查询、意见反馈等一站式线上办理,以科技手段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响应效率、增强管理透明度。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以您的建议为抓手,持续深化老旧小区长效管理:一是强化基层落地,压实街道、社区属地责任,推动管理机制向小区末梢延伸;二是深化宣传引导,培育居民“花钱买服务”意识,激发共建共享内生动力;三是巩固改造成果,坚决杜绝“前改后乱”,让老旧小区持续焕新,切实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市房产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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