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沈阳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有机更新,持续改善市民居住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转换思路,学习先进改造整治经验问题
近年来,沈阳先后被住建部列为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和金融支持市场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城市,在全省率先启动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我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要求,借鉴北京、广州、郑州、长沙、武汉等先进城市经验做法,形成了《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园区内)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全市共有1723个老旧小区需要进行改造,2021年改造126个,2022年计划改造475个,剩余老旧小区将于“十四五”期间逐年进行改造,在全省率先谋划了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的全覆盖。
2022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重点突出“一拆五改三增加”,即:拆除违建;实施“上改下”、屋面防水和节能改造、各类地下管线改造、道路改造、绿地改造;增加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服务用房、增加休闲座椅等“城市家具”和城市书屋生活娱乐设施、增加消防和监控等安全设施。改造类型分为基础类(必改项目)、完善类(可改项目)、提升类(宜改项目)和后续管理类,多措并举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这项工作,提升房屋住用功能,争取更大的中央补助支持。
二、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筹集租赁租房双管齐下,吸引年轻人才问题
2020年,我市被国家确立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城市,按照国家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了“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增存并重、量质并举”的工作原则,结合城市人才发展战略,采取人才安居与住房保障并轨运行。重点在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和城市核心区,建设筹集低租金、小户型为主、配套齐全、品质优良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公务服务人群住房困难问题。
截至2021年底,通过适度新建、盘活存量、合理转化等方式,已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84个、建筑面积106.6万平方米、17694套(间)。从区域分布看,铁西区项目14个、3535套(间),浑南区项目13个、3932套(间),皇姑区项目13个、2704套(间),沈北新区项目10个、1323套(间)。上述五区累计筹集项目50个、11494套(间),分别占到筹集项目总量的60%和房源总量的65%,切实增加了在高新区、产业园区等专业园区周边的供给。从项目主体看,共有7个项目、1719套(间)属利用自有土地、房产新建或改建租赁住房,重点用于解决本单位职工住宿问题,体现职住平衡。
从居住品质看,为迎合当下年轻人的租住需求,现已运营的租赁住房项目多配套齐全,服务周到,居住舒适,已经成为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方向。例如万科泊寓、房发逸居等品牌项目,统一的装修布局,配备生活必要的电器、网络、水电等基础设施,实现租户拎包入住。同时增设了健身房、图书室、娱乐场所等增值服务,特别受到年轻群体的青睐,租户满意度高,持续居住意愿强烈。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继续加大奖补扶持力度,依靠土地出让配建、闲置资产改建、产业园区新建、国企及企事业单位自建等方式多主体、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优化布局,为新市民提供便利、舒适的居住生活。为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宣传力度,力争将政策宣传推广至全部有需要的新市民。我市通过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恳谈会等多种方式,对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广大群众进行政策宣讲推广;同时根据新就业大学生更青睐于抖音、快手、头条等新媒体渠道的现实情况,通过制作政策宣讲短视频、沈阳租房小故事在新媒体投放,推进手机一键式看房、选房等方式对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达到吸引新就业大学生来沈阳工作定居的目的。
三、关于政府、企业、居民协力,三方共赢问题
积极创新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探索以可持续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拓宽资金渠道和来源,凡是能社会化、市场化的要尽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改变过去老旧小区改造投入“单打一”局面。
一是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采取投资补助的方式,各区政府可对直接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社会企业给予适当贷款贴息。合法合规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三个统筹”(统筹项目、现金流、信用结构)一体化融资等模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市场化融资模式。
二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弱电等专业经营单位改造项目全部列入国家资金支持计划,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除国家资金补助外,剩余资金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更新改造工作及相关费用,保证一次性改造到位;电信运营单位要积极配合并承担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按照技术标准规范架空线路,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实现线路“入地”、“入廊”。
三是鼓励和督促原产权单位支持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引导和号召街道社区范围内单位通过出资等方式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鼓励居民以捐款、捐物等形式参与家园建设,通过小区“光荣榜”、“荣誉墙”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
四是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探索老旧小区改造融资模式,优先使用建行200亿贷款。各区政府可以选择国有企业作为平台,通过金融机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鼓励集大型房地产开发、施工、物业于一体的集团性公司参与市场化投资及后续管理。
四、关于打造新“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问题
目前我市提倡老旧小区“五化”改造目标:一是适老化,包括无障碍设计、加装电梯等;二是绿色化,节能降耗,与城市绿色发展融为一体;三是社区化,促进党建引领、居民自治,在治理上发展智慧社区;四是生活圈化,包括“15分钟生活圈”、“10分钟老人圈”、“5分钟幼儿圈”以及建设公共充电桩等;五是人文化,把老旧小区改造与保护地方特色、延续城市文化脉络结合起来。通过本轮改造,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就业服务体系,为社区内失业待业人群提供了岗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招聘会、应届大学生补助等多项措施,同时,大力吸引外来养老企业,着力培育内生型社会组织,为有需求的居家老人提供生活慰藉、送餐助浴、代买代购、送货到家等上门服务,最大限度的保证老年人、残疾人等生活不便的特殊群体享受到来自社区、社会组织的关爱。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房产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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