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鸿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群众供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重视老旧小区供暖设备的维护和改造的建议
2022年,为从根本上解决供暖“管网老化、效果不均”的状况,有效提高供热安全及居民采暖质量,我局组织供热单位开展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完成改造226公里,改造任务量为往年的3倍。工程实施以来,不但改善了居民的采暖和居住条件,进一步提升供热保障能力。同时还取得了节能、环保等多重政策效应,已成为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的民生工程。
二、关于发挥现代信息化技能监控温度,保证供热温度达标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不断完善供热监督管理和服务措施,建立智慧供热监管平台,对热源厂(换热站)运行参数和部分用户室温进行24小时在线监测,随时指挥调度供热工作。
三、关于加大宣传供暖政策及常识的建议
我局以“供热质量达标、规范服务达标、智能管理达标、安全生产达标和环境建设达标”为主要内容,推动供热单位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供热运行和服务质量,其中明确要求供热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采取银行交费、网络交费、APP等多种方式为用户交费提供便利,让广大用户切身体会到更便捷、更贴心的服务,每年供暖期前都会通过媒体宣传供暖常识,方便用户自行维护供暖设施。
四、关于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及引进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建议
2021年,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供热单位热源厂(换热站)达标行动的实施方案》,该《方案》以“供热质量达标、规范服务达标、智能管理达标、安全生产达标和环境建设达标”为主要内容,推动供热单位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供热运行和服务质量,其中已明确要求供热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采取银行交费、网络交费、APP等多种方式为用户交费提供便利,让广大用户切身体会到更便捷、更贴心的服务。关于您提出引进第三方评价机构和支付平台的建议,涉及企业经营自主权、资金管理、质量管理等诸多问题,属于政府重大决策项目,待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后组织实施。
五、关于加大督办用户投诉业务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每年多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供热管理部门和供热单位的公开电话,并建立了严格的供热诉求办理工作制度,要求供热单位及时处理用户的诉求,提高群众满意度。同时,我局还随时向社会公布供热工作的新政策、新举措,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共同做好供热工作。我局建立了考核制度,对供热单位的供热准备、运行及服务工作进行考核。通过供热单位自查、行业管理部门评分考核,综合评定等级,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建立约谈、通报及媒体曝光制度,我局根据供热情况,对诉求量大、供热故障多的供热单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惩戒。
六、关于老旧小区分期分批加装计量表的建议
推进供热计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我国“三北”地区各城市都处在研究探索阶段,尚未大规模开展供热计量收费。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各地稳步推进计量收费改革,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按供热面积计收热费。我局围绕推进供热计量工作,调研了天津、长春、哈尔滨、太原等地情况。我市也将充分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稳步推进供热计量工作。
七、关于加大供暖企业从业者准入退出管理的建议
今年,我市供热行业要深入开展热源厂(换热站)达标行动,主要内容包括:供热质量达标、规范服务达标、智能管理达标、安全生产达标、环境建设达标。通过供热单位自查、供热管理部门检查、考核,综合评定热源厂(换热站)的等级,其中对优秀热源厂(换热站)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对不达标热源厂(换热站)给予相应惩戒,并跟踪整改,直至达标。
感谢您对供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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