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孟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强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0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物业管理制度,规范物业服务市场
结合我市物业行业发展趋势,制定物业服务标准,推动物业服务标准化、有形化,对物业服务数量标准和质量标准进一步规范。同时,制定沈阳市住宅小区应急物业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应急保障制度,组建应急物业服务人备选库,确保小区管理“不落地”,保证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成果可持续。
二、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物业服务监管
为全面加强物业服务监管,提升我市物业服务质量,2023年3月24日我们印发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每月选取本辖区内不少于10%的住宅区开展监督巡查,全年完成对本辖区内所有住宅区的督查任务,切实履行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受理、调查、核实的主体责任,对受理的投诉或建议,认真予以核查,对问题属实的,通过约谈、下发整改通知书、信用扣分等方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提供服务。同时,要加强复检,避免问题“改而不绝”反复发生,总结经验,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工作成效。我们将对各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上报的信用扣分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同时对各区房产主管部门信用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扎实、无处理的,向所属区政府进行通报。
三、推动引进物业服务主体,确保物业管理全覆盖
散体住宅楼、无物业管理小区是城市基层治理的难点和堵点。2022年先后印发《关于迅速落实散体住宅楼封闭管理的紧急通知》《市房产局关于做好散体住宅楼封闭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地区开展散体住宅楼和无物业管理小区“无人管”清零行动。目前,我们完成了全市散体住宅楼围合封闭任务,共围合679个小区单元。同时,全市1471个无物业管理小区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区域整体打包引进物业服务企业或区属国资平台兜底服务等方式,全部落实了管理服务主体,并开展物业服务,实现全市6588个小区全部“有人管”的目标。
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培育协调共治机制
按照我市“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有关安排,今年我局开展了“着力打造红色物业品牌 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实现新突破”专项工作,组织街道社区党组织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方式,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委员,鼓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承担和参与社区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同时,街道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牵头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参加的“三位一体”协调共治联席会议机制,打造协调共治样板小区。制定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将小区建设、环境整治、矛盾调处、便民服务、志愿服务、业主委员会建设等纳入议事内容,每月定期召开协调议事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区房产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的建设,融入社区网格治理,努力培育“党建聚邻一家亲、暖心服务共为民”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品牌,以高质量物业服务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
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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