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独立财税区内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困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财政划分原则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建领域市与区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的通知》、《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园区内)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精神,对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与区、县(市)支出责任划分中,除上级补助资金及社会投资外,非财税独立区按照市、区1:1比例补贴,财税独立区由区财政自行承担原则,保障项目资金落实。
但考虑到各财税独立区资金压力,为防止财税独立区因财政资金不足,无法享受政策红利,进而导致老旧小区年久失修的情况发生。我市积极抢抓政策窗口期,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尽早谋划最大程度包装项目,申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同时,充分考虑各地区,特别是个别财税独立区、县(市)举债额度受限等因素,全市包装历史上规模最大的800个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总资金111.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工作,统筹用于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去。
二、改造内容和标准
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重点突出“一拆五改三增加”。其中,一拆为拆除违建;五改为地下管网改造、线缆入地改造、防水节能改造、道路改造、绿地改造;三增加为增加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增加文体设施、增加安全设施。
在2022年改造的475个老旧小区中,我市秉承着优先解决刚需,不断完善功能的原则,完成基础类改造303个小区(必改项目)、完善类改造166个小区(可改项目)、提升类改造6个小区(宜改项目)。其中,基础类改造占比超过60%,切实做到了围绕解决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为出发点,惠及广泛居民。
三、做好工程质量监管
一是积极探索智能化管控,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我市规范工程各方参与主体的市场行为,有效遏制围标串标、“三包一靠”、偷工减料等现象发生。强化质量管理,落实旁站式监理,并创新运用“进行时动态纠偏”模式,对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改造的小区逐个检查安全质量。针对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逐一销号,提升工作效率和整体安全质量。我市还探索智能化管控,在重点示范小区安装智能高清监控系统,监控信息集成到电脑端和手机APP,实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监管。
二是建立“一评双考两公开”监督机制。我市在改造现场内设置公示板,公开市区两级监督电话,接受居民监督,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米”。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观摩、年考评制度。综合运用第三方考核和社会评价的方式,对各地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推进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议,切实做到居民满意。
三是严格落实公开招标,合理有序规范施工。各区政府作为综合改造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本地区改造方案实施、立项审批、资金筹集等工作。通过“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平台”公开招标,选择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精细设计、规范施工、严格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在实施改造过程中,要求监理人员通过巡查、旁站式监理、见证取样等方式保证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即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纠正并督促改正。
下一步,我们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一步一个脚印把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振兴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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