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毅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供热服务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压实供热单位责任的建议
我局运用智慧供热监管平台,加强供热监管和调度,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每日发布二次网回水温度指导标准,市、区供热管理部门通过沈阳智慧供热监管平台对全市供热运行情况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指导供热单位加强运行管理,点对点跟踪督查。
同时,定期印发供热调度令,督促各区、供热单位压实责任,保证供热质量;根据包保检查及监管平台预警情况,及时对存在问题的供热单位下达督办单,要求相关供热单位立即整改;印发供热工作情况通报,要求供热单位履行好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关于为投诉居民提供技术支持的建议
2022-2023年采暖期,我局组织开展“提品质、送温暖、暖民心”专项行动,市房产局全体机关干部成立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专班,对供热质量、设施设备、运行参数和储煤进行现场督导,解决实际问题,为居民现场提供供热技术及政策支持,切实解决居民供热诉求问题。
各区供热管理部门和供热单位设立公开服务电话,与用户建立联络机制,及时提供技术支持,24小时处理用户供热问题。
三、关于建立行业评估机构的建议
根据《辽宁省供热企业评估管理办法》,我市制定了《沈阳市供热企业评估考核细则》。目前,我市供热行业正在开展供热企业评估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供热质量、规范服务、智能管理、安全生产、环境建设。通过供热单位自查、供热管理部门检查、考核,综合评定优秀供热单位。一是对于优秀企业,在调配供热区域时优先考虑,促进优秀企业健康发展,对于合格企业,督促企业在现有规模基础上,提升供热质量和水平;二是对于不合格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责令限期整改,组织有关部门调整供热专项规划,调减企业供热区域,企业不得新建热源、不得新增供热面积。
四、关于加强供热工作社会监督的建议
我局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供热工作情况;参加媒体组织的现场政策解答活动,让用户进一步了解我市供热相关政策,解答用户关心的普遍供热问题;定期组织媒体走访供热单位,了解供热工作的实际情况,每月在媒体上公布各供热单位的诉求排名情况,特别是本采暖期我局组织各区主要领导在媒体上介绍区域供热工作情况,跟踪协调解决供热问题,确保区域供热工作稳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感谢您对供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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