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局关于加快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的提案
(第282号)的答复报告
张孟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提高我市住宅区物业服务质量,依法维护业主、物业企业等各方的合法权益,构建组织有力、监管有序、责任明晰、服务规范、行业自律、优胜劣汰的具有沈阳特色的住宅区物业管理新格局,市房产局于2023年下半年起草了《沈阳市关于规范住宅区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讨论稿)》,同时配套制定了《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住宅区物业服务质量日常考评方案》等12个文件,形成“1+12”的制度化、系统化、标准化物业管理的规范体系。其中,《住宅区物业服务质量日常考评方案》的目的,就是为了建立健全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机制,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提高住宅区物业服务质量,压实属地街道(社区)对住宅小区的监管职责。
根据《沈阳市关于规范住宅区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讨论稿)》工作要求,各地区已于2023年第四季度开始实施第一次住宅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各地区房产主管部门组织街道、社区打分,业主代表评价,结合12345诉求量及整改情况,形成小区综合得分,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根据打分结果对物业小区进行综合排名,建立物业服务“红黑榜”,通过行业网站或相关媒体将榜单进行公布。“红榜企业”,优先推荐各类评先评优活动,“黑榜企业”,给予物业企业信用扣分,取消下一年度内行业评先评优资格。
同时,建立约谈-曝光-处罚-退出的处置机制,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县(市)房产等部门对考评排名靠后、业主满意度较低的物业企业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在本区域进行曝光;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城管执法等部门进行处罚;对服务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年度服务质量考核排名靠后的,指导召开业主大会解聘住宅区物业企业,畅通退出机制。
去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物业企业考评结果,对问题突出的黑榜企业依法依规发函限期整改、约谈、处罚、甚至清退。截至目前,累计对225家黑榜企业进行整改,对1家物业企业予以清退,敲响行业警钟,在行业内产生震动作用。
同时,市房产局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建立服务监管“四大体系”的组合拳。一是通过筑牢物业企业信用考核,完善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汇集管理考评、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数据,为物业企业真实画像,为居民引入物业服务提供信用参考依据;二是通过畅通12345诉求整改,积极发挥物业专属网格员作用,以问题为导向,建立排查、登记、整改、验收等管理巡查制度。同时,以“行业+区域”双重督促整改的方式,条抓块保缩短诉求办理期限;三是通过优化群众满意度评价,建立“找茬听劝”工作机制,突出群众满意度评价、结合12345诉求平台反馈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让物业管理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让“找茬听劝”在物业民生领域开花结果;四是通过完善服务质量日常考评,形成小区综合得分,建立物业服务“红黑榜”,通过限期整改、督促约谈、联合处罚、强力清退,实现工作闭环。
市房产局已将物业领域“关键小事”办成居民身边“幸福大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服务监管体系,强力落实祛疴除弊,红色物业暖心惠民,推动以“好物业”成就“好小区”,以物业精细管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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