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局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前质量评定工作的提案(第330号)的答复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6-30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市房产局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前质量评定工作的提案

(第330号)的答复报告

  

张文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前质量评定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老旧小区建筑物质量问题突出的建议

老旧小区建筑物质量问题确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为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质量问题,我们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群众居住条件,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努力打造“听劝”房产品牌,以“小切口”推动“大民生”。改造的标准和内容,对照国家、省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要求,我市出台了《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园区内)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标准,改造内容侧重“一拆五改三增加”。“一拆”为拆除违建;“五改”为地下管网改造、线缆入地改造、防水节能改造、道路改造、绿地改造;“三增加”为增加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增加文体设施、增加安全设施。对2000年6月底前建成并交付使用,房屋住用功能较差、园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环境破损严重、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二、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前质量评定工作不到位的建议

老旧小区改造前的质量评定工作确实是一个关键环节,如果评定工作不到位,可能会导致改造方案的不合理和改造效果不佳,因此前期设计工作至关重要,我局对各地区各个小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进行集中审查,组织各区在设计过程中要充分发动社区书记和人民设计师,积极参与设计工作。同时,为了防止改造效果不到位的情况,要求各地区在施工进场前严格执行大宗材料送检制度,我局将对各地区施工材料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特别是防水卷材、排水材料、苯板材料等,确保工作做实、做细,改造效果显著。

三、关于老旧小区改造质量监管体系不健全的建议

为确保改造成效,我们建立“前公示中监督后回访”居民全过程参与机制,听民意、汇民智、聚民心,吸引群众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决策、建设和管理。改造前,实行“人民设计师”与专业设计相结合方式,一个小区一张图纸并在小区内公示,由居民“看单点菜”,按民意“量体裁衣”。改造中,在园区内设置公示板,公开市区两级监督电话、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信息、改造项目和标准等内容,同时组织居民成立“小区改造居民义务监督小组”,居民在家门口可随时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米”。改造完成后,对工程质量进行回访,居民满意率不低于90%。通过听民意、汇民智、聚民心,让居民真正成为老旧小区改造“主角”。

建立“一评双考两公开”监督机制。以各地区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对象,制定督导考核办法,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观摩、年考评制度,综合运用第三方进行考核。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定期形成工作专报报市委、市政府,通报各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

严格落实旁站式监理、主材检测、“拉练式”检查、居民回访等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同时,市审计局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实现了从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的全覆盖,确保改造工程质量。

综上所述,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生动实践,我局将全力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随时跟进中央与省住建厅的政策变化,适时调整工作方法,从细处入手、向实处着力,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小区住用功能,改善群众生活品质,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4年6月5日        




沈阳市房产局 辽ICP备19004562号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