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局关于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大修改造更新使用的监管和审计的提案(第430号)的答复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8-30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丁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用于电梯大修、改造、更新使用的监管和审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维修资金使用可追溯、可识别、可纠偏机制问题

1.建立联动机制。我们积极与电梯行业主管部门、电梯维修咨询部门沟通,启动维修资金维修电梯。首先征询相关专业部门意见,根据专业部门鉴定、审核结果,按维修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执行。同时,专业部门全过程对电梯维修零部件厂家及施工、验收进行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2. 完善档案管理。要求各区维修资金管理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包括电梯在内的所有维修资金使用审核要件进行存档,方便随时查阅和跟踪。

3. 利用信息化平台。通过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方便业主查询维修金使用情况,提高信息的透明度。

4.  加强宣传。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教育,让业主了解使用维修资金维修电梯相关管理规定。

二、关于构建阳光行权保障机制的问题

1.提高业主对维修资金的重视和参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投票规则,通过业主大会等形式,让业主参与维修资金使用的决策和监督,增强业主的责任感。

2.充分利用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平台,对申报、受理、结算等全过程实行网上审核。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机制。

三、建立长效保障机制的问题

1.依法管理维修资金使用。使用维修资金维修电梯严格按照维修资金使用程序规定执行。我们将继续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使用维修资金维修电梯相关政策。

2.加强各方沟通与合作。鼓励业主积极参与电梯的维护和管理,及时报告问题和提出建议。电梯使用管理者、电梯维保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响应业主需求,共同维护电梯的正常运行。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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