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沈阳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电梯加装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政策保障建议
2019年,我市出台了《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沈房发〔2019〕51号),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2022年,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我市出台了《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意见》(沈房发〔2022〕10号),以沈阳市房产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七部门名义联合印发,为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搭建了平台,提供了制度保障。根据《实施意见》规定,业主表决比例部分由原《试点工作方案》中要求的“双85%”同意修改为“双2/3参与表决,双3/4同意”,进一步降低了表决比例,避免了“一票否决”。
二、关于完善资金保障体系的建议
我市针对增设电梯工作给予电梯采购补贴、管线排迁补贴和社区补贴。同时我市开设了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绿色通道,支持在实际支付增设电梯费用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关于建立协调沟通机制的建议
在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推进中,街道办事处设专人负责指导社区开展增设电梯的政策宣传、组织民意征求、平台搭建、矛盾协调和公示信息认定以及监督增设电梯后的日常运行情况等工作。当遇到居民意见不统一时,街道社区召开联席会议予以调解。
四、关于科学规划与施工管理的建议
为统一增设电梯工作流程,我市制定了《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手续办理及设计导则》。该《设计导则》中规定了增设电梯的工作流程和设计要求,既方便居民申报,也为电梯企业规范了技术规范标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另外,在我市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工作流程中,当居民提交增梯申请后,房产、自然资源和建设三部门将立即启动联合审查机制。通过多部门协同把关、多维度专业审查,从源头上杜绝技术隐患与安全漏洞,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筑牢坚实防线,确保每一部增设电梯都经得起技术与安全的双重考验。
五、关于强化政府职能、统筹推进、加强宣传的建议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增梯工作由市区房产部门牵头,自然资源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司法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市直部门以及燃气、供水、供电、供热、弱电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增梯工作。
为宣传增设电梯工作,我市已上线“梯助手”增设电梯小程序,居民可通过小程序查看我市增梯政策、增梯程序以及我市增梯地图等信息,让“加梯”更便捷、更透明。
感谢您对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房产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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