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提案
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关于健全物业管理建立监督机制的提案 》(第23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4-30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王金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物业管理建立监督机制的提案》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您在提案中指出的物业管理服务与需求脱节、财务不透明等问题,贴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提出的建立居民打分机制、强制财务公示等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为我局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监督体系、破解行业发展难题提供了重要参考。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现状,现就提案相关建议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健全物业服务标准公开与履约监督机制相关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强化标准公示、建立“阳光台账”、开展第三方审计等建议,我局聚焦业主知情权、监督权保障,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信息阳光公开

组织全市物业企业严格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投诉流程等关键信息,依托省“阳光三务”平台,构建线上线下双公示体系,实现物业管理信息“阳光可视、随时可查”。目前,全市6374个小区已全部完成线下公示,4251个小区在“阳光三务”系统完成线上公示,公示覆盖率持续提升。同时,将定期公示行为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评分,对未按要求公示的企业进行信用扣分,强化企业履约监督,倒逼企业规范服务。

(二)规范业主公共收益管理

全面推进小区公共收益账户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13个区、县(市)已全部完成公共收益账户开户任务,实现公共收益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同步研发推出“沈阳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监督数据采集系统”,完成2018年以来全市小区公共收益数据填报工作,建立精准化、动态化的公共收益管理档案。通过大数据分析核查、多部门联动执法,累计规范管理公共收益1776万元,对违规管理行为依法整改,形成有效震慑,切实落实“阳光台账”制度,保障业主对公共收益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完善审计监督机制

结合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实际,逐步推进第三方审计工作,目前已重点围绕公共收益管理、物业费使用等关键环节开展核查,及时发现并整改财务不规范问题。推动第三方审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确保审计结果真实有效,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二、落实强化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组建运行指导相关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加强基层协同、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规范物管会运作等建议,我局多措并举强化指导,推动业主自治与物业监管协同发力:

(一)加强基层治理协同

压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方面的法定责任,推动其设立专职物业管理工作岗位,配备专业工作人员,为业主大会组建、业委会选举提供法律指导、程序规范和专业支持,强化基层治理合力,破解业主自治“启动难、推进难”问题。

(二)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

制定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程序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推出规范化的业主大会与业委会选举工作指引及示范文本,统一工作标准,规范运作流程。依托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开展业委会、物管会成员业务培训,累计培训1230余人次,覆盖全市48个街道、1340个小区,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履职能力。建立业委会履职情况评估及奖惩机制,对履职规范、成效显著的业委会予以表彰,对履职不力、违规运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推动业委会依法、规范、有效运作。

(三)规范物管会运作

明确物业管理委员会(物管会)的“推动者”和“过渡平台”核心定位,细化物管会组建条件、存续期限、职能职责,规范其运作流程,推动物管会有序发挥过渡作用,助力业主大会、业委会规范组建。目前,全市已组建业主委员会1412个,物业管理委员会457个。我局正督促各地区房产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到今年年底前,全市业主委员会组建率不低于50%。同时,在大东区开展业委会成立专项试点,该区269个小区已顺利召开业主大会,成功选举业委会和监事会,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为全市业委会组建工作提供示范引领。

三、落实完善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与信用管理体系相关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构建多维评价体系、深化信用监管应用等建议,我局不断健全监管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倒逼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

(一)构建多维综合评价体系

建立以业主满意度为核心,街道社区、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机制,明确评价指标、评分标准和评价流程,涵盖客服响应、秩序维护、环境保洁、工程维修、综合管理等多个模块,实现对物业服务质量的全面、客观评价。将评价结果与企业信用等级、项目招投标、物业服务收费等直接挂钩,形成“优质优价、劣质淘汰”的市场导向,倒逼企业聚焦业主需求,主动改进服务。

(二)深化信用监管应用

修订完善《沈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沈房发〔2025〕2号),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应用等各环节要求,构建起完备的物业管理信用监管政策体系。创新运用红黑榜、信用考核、日常考评、居民评价等沈阳特色监管手段,强化信用约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您的提案为契机,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补齐工作短板,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深化信息公开,完善公共收益管理和第三方审计机制,确保业主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二是加快推进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强化基层指导,提升业主自治能力;三是细化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深化信用监管应用,推动物业企业提升服务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建议,不断健全物业管理监督机制,破解行业发展难题,推动我市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社区奠定坚实基础。

 沈阳市房产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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