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清单
沈阳市房产局行政审批处房改业务岗位工作标准
发布时间: 2018-08-17 作者: 来源:

SYZW

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

SYZW GW XX2018

沈阳市房产局行政审批处

房改业务岗位工作标准

2018 8 1发布

2018 8 1实施

发布

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沈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沈阳市房产局行政审批处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市房产局行政审批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滕惠文、卜海燕、孙佶、毛长林、王睿涵、赵爽、韩知霏、曹阳、宁芳。


        沈阳市房产局行政审批处房改业务岗位    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沈阳市房产局行政审批处房改业务岗位的岗位标识、责任与权限、服务要求、工作内容与要求、监督与考评。

本标准适用于沈阳市房产局行政审批处房改业务岗位。

2 岗位标识

岗位标识见表1

1  房改业务岗位标识

岗位名称

房改业务岗位

岗位代码

(待统一制定后填写)

岗位归属

沈阳市房产局行政审批处

岗位性质

其他行政权力

工作地点

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D17窗口

直接上级

分管领导岗位

直接下属

沈阳市房产局行政审批处房改业务工作人员

3 职责与权限

职责与权限见表2

2  房改业务岗位职责与权限一览

职责范围

职责分类与说明

基础职责

职业形象

工作时间穿着制服、佩戴工作牌,行为、用语文明。

保管

正确使用、保管本岗位相关的办公用品、设施设备。

信息安全

对涉密信息、文件相关内容的安全保密。

廉政

对个人的廉政工作负直接责任。

岗位责任

岗位管理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学习、掌握与本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

负责与本岗位有关的各类资料、文件的整理、保管。

工作的计划、开展、汇报。

事项审批

1.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审批。

2.单位自管公有住房售房款及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

3.出售公有住房审批(审核)。

4.职工购房补贴审核。

窗口管理

本窗口运行与管理,窗口工作的计划、部署、总结、汇报。

业务受理

负责本窗口业务相关的信息咨询工作。

负责本窗口业务的受理工作。

协助配合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 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见表3

3  服务要求一览

事项

内容说明

执行依据

服务要求

仪容仪表、言行举止、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符合工作要求

(待统一制定后填写)

5 工作内容与要求

工作内容与要求见下表4

4  房改业务岗位工作内容与要求一览

执行事项

内容说明

执行依据

窗口管理

保证本窗口相关办理事项正常运行。

(待统一制定后填写)

事项审批

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审批

(待统一制定后填写)

单位自管公有住房售房款及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

(待统一制定后填写)

出售公有住房审批(审核)

(待统一制定后填写)

职工购房补贴审核

(待统一制定后填写)

其他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待统一制定后填写)

6 监督与考评

监督与考评见表5

5  房改业务岗位监督与考评一览

督评对象

督评主体

督评事项

督评依据

房改岗位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驻厅人员考勤规定

(待统一制定后填写)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窗口人员使用手机规定

(待统一制定后填写)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窗口人员服务规范

(待统一制定后填写)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

(待统一制定后填写)

沈阳市房产局行政审批处

沈阳市房产局行政审批处相关督评事项。

1.《沈阳市房产局行政审批处工作行为和纪律规范》(沈房审批〔201811号)。

2.《沈阳市房产局行政审批处文明用语规范》(沈房审批〔201812号)。



沈阳市房产局 辽ICP备19004562号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