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局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发布时间: 2018-03-09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职权 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
项目 | 子项 | ||||
行政 检查 | 供热 检查 | 【地方性法规】《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 (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 第三条 市房产主管部门是本市供热用热主管部门。市供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供热用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规章】《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2001年11月1日起实施) 第四条 市房产管理局是我市城市供暖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供暖政策的制定,信息采集,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工作。 | 市房 产局 | 监管责任:组织各区供热办开展供热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各区供热办对辖区内供热单位开展供热安全检查工作。 | |
物业 管理 | 【地方性法规】《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条 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市房 产局 | 监管责任:组织各区小区办开展物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各区小区办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的安全检查工作。 | ||
房屋 管理 | 【地方性法规】《沈阳市房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沈政办发【2016】25号) 第二条主要职责第七项 负责房屋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及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 市房 产局 | 监管责任:组织各区房产局开展危险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督导各区房产局对辖区内危险房屋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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