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与市场监督
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5-24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经审核确认,下列机构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序号

主体名称

负责人

地址

单位电话

主体类别

1

沈阳市房产局

崔雪东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

22973502

职权

2

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张界夫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25号

82978831

行政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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