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5-04-13来源:沈阳市房产局


我局制定的《沈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于2020年颁布实施,有效期五年。为继续发挥信用监管作用,规范物业经营管理行为,打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全面健康发展,根据《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沈阳市社会信用条例》、《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重新修订了《沈阳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询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欢迎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及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联系人:张延良;联系电话:2297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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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房产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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