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局关于丁香湾公共租赁住房 租金标准的公示
时间:2022-09-29来源: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住房保障事业发展部

 市房产局关于丁香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公示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沈阳市房产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沈房发〔2020〕4号)规定,经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审定丁香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现对该项目租金定价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申请公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住房保障发展部反馈,并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住房保障事业发展部。

  

  联系电话:024-82978022

  

  来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287-1号房地产大厦1915房间。

  

  沈阳市房产局

  

  2022年9月30日

  

  市房产局关于丁香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说明

  

  丁香湾公共租赁住房位于于洪区滨江街西侧与松山西路北侧(具体地址见附件),共18栋、1158套,其中:多层12栋、762套,高层6栋、396套,园区住宅建筑面积总计89063.53平方米。现已完成室内改造和装饰装修工程,拟于近期配租入住。现将该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公示如下:

  

  一、 租金标准的制定依据

  

  依据《沈阳市房产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结合实际,参照同地段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水平的70%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适时调整。”

  

  二、住宅户型及建筑面积类别

  

  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为双室、三室户型。

  

  多层住宅:双室户型单套建筑面积分别为56.72、61.53、61.8、62.03、62.34、62.37、64.36、64.62、64.92、64.96、65、67.72、73.11、72.32、79.83、92.7、95.83、99.22平方米。

  

  三室户型单套建筑面积为118.31平方米。

  

  高层住宅:双室户型单套建筑面积分别为73.84、91.59、92.23、92.27、93.97、94.61、94.64、95.08平方米。

  

  三、租金标准

  

  (一)基础租金

  

  租金标准为12.6元/平方米·月,具体租金标准计算后取整数值(四舍五入)。

  

  (二)差价调整

  

  多层住宅(顶层6层)、高层住宅(顶层23层),均以二层做为基准层,底层、顶层在基础租金的基础上分别减20元/月·套。

  

  因该项目住宅均为南北或南向,所以不再进行朝向调整。

  

  (三)具体租金标准详见附件

  

  附件:丁香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分层分户及租金表

  

  沈阳市房产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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