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房发〔2017〕86号
沈阳市房产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物业安全管理
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房产局:
现将《沈阳市物业安全管理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房产局
2017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物业安全管理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物业管理规范和行业监督职责,做好冬季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开展全市物业安全管理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安排,全面开展物业安全管理大检查“回头看”,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为沈阳振兴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房产局成立安全管理大检查“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市房产局总工程师
副组长 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处长 廖文予
组 员 市房产局物业处、小区办相关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
三、主要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重点是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和冬季防火工作全面进行普查,查找事故隐患、整改薄弱环节、落实安全措施,把安全管理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一)各区房产局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管理大检查“回头看”领导小组,监督辖区内的物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对岁末年初安全管理工作、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是否由主要负责人落实承包责任制;是否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是否落实了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建立了相关防范工作预案等。
(二)各物业企业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开展安全管理大检查“回头看”工作。一是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要制定完善安全工作防范措施;三是要重点对电梯、消防等安全设施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四是要缜密部署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围绕“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和管理、元旦春节等保卫时段”等关键环节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五是要严格执行自查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不留隐患;六是要将自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区房产局和相关职能部门。
四、时间和方式
时间从即日起到年底前,分自查、复查、抽查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从即日起至11月底,物业企业对照各项安全管理标准和规范进行自查。
(二)复查阶段。12月上旬各区房产局对本辖区内自查情况进行复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抽查阶段。12月中下旬市房产局对各区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各区房产局要积极做好12月份省安委会生产目标管理现场考核的准备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也将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五、有关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开展好此次安全管理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精心安排、严格落实、确保成效。
二是要汲取教训,抓好专项整治。以近期我省发生几起重大事故案件为借鉴,对照检查安全事故隐患,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把事故苗头消灭在初始状态。
三是要严格措施,加大问责力度。加强检查工作力度,强化考核、通报、问责等事中事后管理措施,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落实、隐情不报、推脱责任等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请各区房产局于11月25日前将领导小组及联系人情况、12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报至市房产局物业处。
联系人:宋峰,联系电话:22973853(传真)
沈阳市房产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印发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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