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房产局2017年度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主要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沈房党组发〔2017〕5号)
发布时间: 2017-04-18 作者: 来源:

沈房党组发〔20175

 

 

中共沈阳市房产局党组关于印发《市房产局

2017年度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主要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我局2017年度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主要工作任务清单印发你们,望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沈阳市房产局党组

                       2017年4月18

 

 

                 市房产局2017年度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主要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年度工作目标

进度计划及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部门)

责任人

1

 提升物业管理

对群众投诉和反映较多的小区开展专项检查

6301231前,分别完成一次检查。

一是完善政策法规,做到依法管理。起草《沈阳市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起草《沈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同时配合《管理办法》,研究搭建《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电子系统》,做到每年公布企业违规失信等信用信息,扶优罚劣,使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化、系统化、长效化。

二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营造诚实守信市场。计划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对问题较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通报批评、约谈、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不得参与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

三是实施综合考评,提升群众满意度。借鉴外市考评体系经验,调研起草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实施办法》,使物业企业考评体系更趋科学合理。 

 

小区办物业处

 

 

 

滕惠文

 

  

起草《沈阳市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

331前,出台《沈阳市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

630前,出台配套文件。

起草《沈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331前,完成组织调研论证工作;

430前,完成起草工作,并提报局法规处。

研究搭建《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630前,完成调研。

1231前,完成数据收集、分析、整理。

 调研起草《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实施办法》

630前,完成调研;

1231前,完成初稿。

 2

优化存量房屋资金监管

 规范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行为

3月底前下发规范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通知;

12月底前出台整改措施。

1.存量房屋资金监管由强制变为自愿;

2.按照厦门大学对我市营商环境报告中所提建议,结合沈阳实际,会同规划国土局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

市场处

 

 陈全

          

 3

供热旧管网改造

完成100公里改造

6月底前完成工程总量的20%

9月底前完成工程总量的90%

1015前全部完工。

1.制定方案。制定下发《2017年供热旧管网改造方案》,组织各区、各供热单位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联动、区域管辖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原则,组织相关区政府和供热单位实施改造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召开调度会,跟踪工程进展情况。协助各区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保证工程进度。并将此项工作列入绩效考核,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供热办

 王义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年度工作目标

进度计划及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部门)

责任人

4

淘汰和改造民用20吨以下燃煤供热小锅炉

 淘汰和改造84台民用燃煤供热小锅炉

6月底前完成总量的15%

9月底前完成总量的80%

1015前全部完工。

1.向各区下达淘汰和改造民用燃煤供热小锅炉工作计划;

2.组织各区论证联网方案;

3.各区组织签订联网协议,组织联网施工;

4.加强对各区的监督检查,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供热办

 

刘贵良

 

5

 提升供热行业服务质量

  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供用热行为,提升运行服务效能质量,建立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维护企业用户合法权益。

 

3月底前,完成调研摸底,形成草案进行论证;

6月底前,完成报批程序;

7月底前,出台正式文件。

1.制定完善配套文件。制定《沈阳市供热行业涉企服务规范》,《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小区内供水、供气、供热工程验收管理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供热规划的指导意见》;

2.强化督查调度。按照责任分工,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步骤开展工作,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落实长效管理。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畅通企业诉求渠道,认真受理和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供热办

 

李亚兵

 

     

 

 

 

 

 

 

 

 

6

 

 

 

 

 

 

 

 

 

 依法行政工作

 完成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6月3012月30前,完成半年案卷评查工作。

1.下发通知,每半年对局属相关单位、部门履行行政职责形成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2.对发现的执法依据、要件、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法规处

人事处

供热办

租赁中心

孙业伟

 洪 鹏

杨洪仲

刘宏君

规范行政检查行为

110前,提报年度检查计划。

1.2016年12月15下发报送行政检查计划的通知

2.201612月底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向市局报送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3.汇总我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情况,提报市政府法制办。

 规范完善行政检查程序

330前,完成制定《沈阳市房产局行政检查规定》。

1.3月份建立检查批准、登记、出示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2.4月开始规范运行,实现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运行

630前,出台《沈阳市房产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730前,完善法制审核流程、配齐人员;830前,公示法制审核制度并正式运行。

1.起草制定出台《沈阳市房产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向市政府法制办上报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名单;

3.公示法制审核制度截图。

法规处

办公室

审批办

供热办

孙业伟

常会宇

 石 品

杨洪仲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年度工作目标

进度计划及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部门)

责任人

7

 信用建设工作

 报送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报送率应达到100%

每季度最后一天前,报送本季度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

每周五前,报送本周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报送率为100%

 下发通知、组织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按时保质保量保送,汇总报送网站截图作为年度信用建设工作考核证明材料。

法规处

审批办

租赁中心

孙业伟

 石 品

刘宏君

出台《沈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沈阳市供热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530前完成起草工作

730前完成组织论证工作

830前出台

 起草相关文件、召开会议,组织论证,完成文件出台工作。

法规处

物业处

供热办

孙业伟

滕惠文杨洪仲

8

 旧住宅区综合改造

改造80个老旧小区

3月底前,制定下发《沈阳市旧住宅区综合(节能宜居)改造工作指导意见》;

7月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

1.加强领导,认真筹划。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指导各区制定旧住宅区改造实施方案,组织、协调、落实综合改造相关工作;

2.实时跟踪,确保质量。成立巡查组适时深入改造现场,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指导,定期召开调度会,推进工程进度;

3.加强考核,规范施工。制定下发《市房产局2017年旧住宅区改造工作考核方案》,确实抓好对各区的考核工作

小区办

滕惠文

 

 

 

 

 

  9

 

 

 

 

 

 

 

 城市棚户区改造

 年底前,完成12040户(套)棚户区改造工作。

3月底前,开工率不低于30%

6月底前,开工率不低于60%

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年改造工作。

1.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是棚户区改造的第一责任人,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区、县(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强化责任意识,全力推进改造工作;

2.继续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在充分尊重百姓意愿的前提下,做好政府购买商品住宅、政府搭建平台组织棚改居民团购工作,鼓励引导棚改居民选择购买商品住宅。全市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达到100%3.严格验收标准,确保全年任务按期完成。各地区按照《住建部财政部关于明确棚改货币化安置统计口径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保[2016]262号)要求,扎实推进棚改工作,做好审计准备工作。

征收办

黄绍志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年度工作目标

进度计划及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部门)

责任人

 

 

 

 

 

 

 

 

 

 

 

 

 

10

 

 

 

 

 

 

 

 

 

 

 

 

 

 

 

 

 

 

 

 

 

 

 

 

 

保障性住房建设

 

 

 

 

 

 

 

 

 

 

 

新增租赁住房补贴5000户。其中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500,公租房租赁补贴4500户。

6月底前,完成新增1503户。其中,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152,公租房租赁补贴1351户。

9月底前,完成新增3901户。其中,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300,公租房租赁补贴3601户。

12月底前,完成新增5000户。其中,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500,公租房租赁补贴4500户。

 1.强化公租房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协调解决续建公租房存在的配套问题,重点协调煤气、给排水、电力及交通等配套项目的建设工作,优先安排施工建设,确保各公租房项目竣工前,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完善到位,确保按时竣工。同时科学安排公交线路,保证保障家庭方便出行。

 2.做好公租房项目配租工作。计划上半年完成赤山阳光园项目的租金定价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赤山阳光园、望花丽景等项目的配租工作。

 3.加大公租房(含廉租房)审核力度。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对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等方面进行专项核对,提高住房保障工作准入质量。

 4.对市、区及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进行政策倾斜,对符合政策的人才进行优先配租,确保为在沈工作的人才解决住房问题;大力推进企、事业单位租赁公租房作为职工集体宿舍工作 ,解决职工住宿困难。

 

 

 

 

 

 

 

 

 

 

 

保障办

 

 

 

 

 

 

 

 

 

 

 

 

 

 

 

 

 

 

 

 

 

 

 

 

 

 

 

 

 

胡长生

 

 

 

 

 

 

 

 

 

 

 

 

 

 

 

 

 

 

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0000套(户)。

9月底前,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500套(户)。

12月底前,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0000套(户)。

完成今年新增公租房分配总套数7499套。

9月底前,完成今年新增公租房分配6000套。

12月底前,完成今年新增公租房分配总套数7499套。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年度工作目标

进度计划及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部门)

责任人

 11

 农村危房改造

年底前实施农村危房改造805户。

3月起,各区县履行审批程序,具备条件的陆续开工;

7,起草《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工作方案》,根据省里改造方案时间进行调整;

11月底前,实现全面开工。

1.强化责任意识。区、县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2.严格审核程序,督促施工建设;

3.加强改造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4.确保质量安全。区、县加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5.各区、县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逐户竣工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

6.完善档案管理。各区、县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适时组织人员下到区、县进行指导。区、县(市)每月1日报表。

征收办

黄绍志

 12

 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0%的目标。

3月底前,进一步落实“22条”,出台各项购房补贴政策具体操作办法

按照市政府要求,研究制定稳房价措施;

按市政府要求举办房交会。

1.印发《关于对个人购买住房实行补贴政策的通知》;

2.按照市政府要求,根据市场变化,会同信息中心一起研究出台对策措施;

3.举办房交会。

 

 

市场处

 

   

  

 陈全

 

 

 

 

 

 

 

 

 

13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组织承担我局行政职权的单位和部门制定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流程图,对确需取消、下放或调整的行政职权力进行梳理和审核,报市编委办批准后,在我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1.按照市编委办要求,拟于11月底前完成我局权责清单和流程图;

2.拟于12月底前完成拟取消、下放或调整的行政权力的汇总上报工作;

3.拟于12月底前将权责清单、流程图及拟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权力在我局网站上公示。

 组织指导各单位(部门),制定权责清单和流程图,督促做好行政权力下放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人事处

 

洪鹏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年度工作目标

进度计划及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部门)

责任人

14

 做好房产政务公开工作

 按照市政府要求,向全市社会完成做好关于房产政策方面的解读工作;做好每年一次的政务公开活动日相关工作。

 按照工作部署,以具体工作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1.组织相关单位参加《沈阳新政》、《民生连线》等栏目,积极回应社会关心热点问题,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参加5·15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解答群众问题。

办公室

 

常会宇

 

           

15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将开展情况统计表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3月份下达清理通知,530前完成收集汇总,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下发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清理,对提报的清理情况进行汇总,形成统计表,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法规处

孙业伟

16

强化规范管理,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1.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工作时限,对要件齐全,符合条件的登记备案工作即时办结

2.按照市政府要求,将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迁移至市行政审批大厅。                                                                      

3月底前,全面完成窗口迁移工作,做好人员及办公设施的配备工作,保证窗口工作正常开展;                              全年,非住宅登记备案工作时限全面实施即来即办,立等可取。                                                                 

1.制定行政审批大厅工作流程;

2.在窗口公示地址变更通知及咨询投诉电话;

3.安排人员,配备办公设施,窗口工作正常开展;

4.由市房屋租赁中心负责的非住宅登记备案工作,对符合规定的全面实行即来即办。

租赁中心

 

张辛

 

17

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房屋租赁服务水平,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结合实际,开展三进活动。

1.进社区,深入社区强化四级管理模式,宣传房屋租赁政策,提高居民依法租房的意识;

2.进高校,为留沈大学生和在沈创业人才提供房屋租赁软环境服务,答疑解惑;

3.进企业,满足企业、商户大型商圈租赁业户需求,上门指导办理登记备案。

1月底前,制定《关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实施;

4月底前,确定进社区计划,七个城区预计涉及社区50个以上;

9月底前,开展出租房屋租赁政策宣传指导;

5月底前,确定进高校的名单,并与市教育、人事及局保障办研究相关事宜;

6-7月底前,开展宣传活动;

全年,进度安排进企业活动,具体依企业需求上门服务。

1.制定工作计划,印制宣传材料

2.会同市教育、人事及局保障部门研究制定进高校计划,开展宣传活动

3.按企业申请,为企业、商户等大型商圈租赁业户免费送达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示范文本,指导租赁业户填写备案登记申请,准备相关材料办理登记备案等上门服务。

 

租赁中心

 

张玉波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年度工作目标

进度计划及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部门)

责任人

18

   推进房改

审批业务

完成公房出售5万平方米

 6月底前完成公房出售总量的50%9月底前完成出售总量的80%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

1.做好审批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完善审批程序,创造一流审批环境;

2.做好各区局公房代售的指导工作,确保代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房改办

李柏华

19

按要求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完善做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

        全 年

1.优化一体化服务平台;2.减少业务受理要件,减轻百姓负担;3.细化工作衔接点,保证工作责任落实;4.提升服务态度和工作质量。

资金公司

刘美丽

 

20

 

 

加大征收行业管理力度

征收信息系统年底前,力争实现与市内五区联网。

12月底前,市内五区力争实现联网。

 加强与信息中心、东软集团和各地区征收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联网相关配合工作。

征收办

黄绍志

对从事房屋征收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行信用管理。

2月份启动,3月份发布;

20个工作日

1.简化工作程序。在沈阳市房产网发布了《关于对2017年度从事房屋征收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信用核准的通知》,通过房地产估价师网站对申报料进行了核对,并向市估价师协会、各区房屋征收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同时,对新申报估价机构进行了走访调查。征收办将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名录通报审批办,并在沈阳市房产网公示。

2.完善服务功能。目前,征收办已建立了评估工作热线和网络工作平台;省、市、区评估工作通报;违纪评估机构的动态管理;成立评估专家评议组等项制度建设,为进一步服务企业创造良好条件。

3.缩短工作时限情况。近年,我市征收项目体量较大,信用名录中载入的评估机构在50家左右,走访周期较长,历时30个工作日。为减轻评估机构工作负担,进一步强化上门服务质量和进度,将走访调查周期缩短至20个工作日。

21

 加强直管公房管理

1.按照有关规定,调整直管非住宅市场租赁价格标准。

1月底前,完成赴厦门等城市调研直管非住宅租赁管理情况;

5月底前,完成履行招投标程序,确定评估机构;

8月底前,组织管理单位配合评估机构做好直管非住宅租赁价格评估工作;

9月底前,制发《关于调整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1.对直管非住宅市场租赁价格进行评估;

2.出台《关于调整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公房办(租赁科

 

刘维东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年度工作目标

进度计划及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部门)

责任人

 

 

 

 

 

 

 

 

 

 

21

 

 

 

 

 

 

 

 

 

 

 

 

 

 

 

 

 

 

 

 

 

 

 

 

 

 

 

 加强直管公房管理

 

 

 

 

 

 

 

 

 

 

 

 

 

 

 

 

 

 2.优化直管公房合同换签审批和直管住房出售审批程序。

 ()租赁合同换签工作

1月底前,起草《关于调整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签订、变更等工作要件、流程的通知》;2月底前,完成征求修改意见;3月底前,印发《市房产局关于调整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签订变更等工作要件流程的通知》;6月底前,对管理单位合同换签等工作进行调研;12月底前,完成对管理单位合同换签等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二)非公企业直管住宅出售工作 待市局确认接收单位收回非公企业直管公房管理权后,调整优化非公企业出售直管住宅审批程序(接收后3个月内)

(一)租赁合同换签工作

1.印发《市房产局关于调整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签订 变更等工作要件 流程的通知》;

2.对部分单位合同换签工作执行情况调研并现场指导;
  3.
对各受托管理单位租赁合同换签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抽查。

(二)非公企业直管住宅出售工作印发《关于调整优化非公企业出售直管住宅审批程序的通知》。

公房办(租赁科、资产科

刘维东

 

朴莹哲

3.完善直管公房征收补偿程序,重新印制征收人与产权人、承租人三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进一步明确补偿事项。

1月底前,会同市征收办完善直管公房征收三方补偿(货币)协议文本;2月底前,向局法律顾问征求对补偿协议文本的意见;

3月底前,印制补偿协议文本;

5月底前,与相关部门会签后,印发《关于调整直管公房征收补偿工作办事流程的通知》。

1.印制直管非住宅三方协议(货币)后实施。

2.印发《关于调整征收直管公房补偿工作办事流程的通知》。

公房办(资产科)

朴莹哲

4.适时收回非公企业受托管理的直管公房管理权。

1.按照市局确定原则,调整非公企业直管公房管理权;

2.待市局确定后,及时开展对非公企业的清产核资,并向市局上报《非公企业清产核资报告》。

  1.在市局同意收回非公企业受托管理的直管公房管理权前提下,印发《收回非公企业受托管理的直管公房管理通知》;

2.完成《非公企业清产核资报告》。

公房办(资产科)

朴莹哲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年度工作目标

进度计划及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部门)

责任人

 22

 规范行政事项行为

 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权的申报要件、审批流程。落实岗位责任,依法依规,履行行政职责。

6月底前,完成企业走访调研工作;

9月底前,完成制定各项审批事项流程初稿工作;

12月底前,完成材料整理及汇编工作。

1.完善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备案、房地产估价机构初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行政审批流程图编制工作;

2.制定商品房预售许可申报标准;

3.制定完成《窗口服务手册》。

审批办

石品

 23

 抓好市局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按照市总体部署,以打造服务、诚信、廉洁房产为目标,围绕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着力解决政策不健全、服务效率底、诚信缺失等影响营商环境工作的突出问题。

 4月底前,完成制定市房产局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

 6月底前,完成对营商工作督查督办工作规程(考评细则)的修改完善;

12月底前,抓好完成日常督查调度及各节点绩效考评工作。

1.制定形成专项方案。指导局属各相关单位从完善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提升效率入手,制定具体专项工作方案;

2.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市局要求,梳理细化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落实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单位(部门)、以及责任人;

3.加强督查考核。按照市总体要求和部署,指导、督办我局承担的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调研处

王刚

 24

房屋安全管理

 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检查,确保全年房屋安全无责任事故。

4月底前,完成制发春季房屋安全检查文件及第一次排查;

5月底前,完成制发汛期房屋安全检查文件,以及防汛准备工作;

9月底前,完成制发秋冬季房屋安全检查文件及第二次排查;

12月底前,完成第三次排查。

1.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指导性文件;

2.组织开展春季、汛期、秋冬季房屋安全排查;

3.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危房排查、排险和躲险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房屋安全度汛。

安全处

 

姜华

 

 25

 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行为

 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破坏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行为。

 全年,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排查案件线索,加大查处力度。

 

畅通信访渠道,及时排查案件线索,加大查处力度。

 

局属各单位各处室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年度工作目标

进度计划及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部门)

责任人

 26

协调做好城建项目等各类房产专项综合计划的编制。

 编制完成城建计划,并做好督促落实。

3月底前,上报我局城建计划;

6月底前,上报市建委城建项目进展情况。

协调项目单位及时合理的编制城建计划,并督促项目单位按照计划落实。

财计处

关志鹏

 27

 

抓好公务员在线学习

 

 组织开展全局公务员及参公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在线学习活动

 

 

11月底前,完成80学时目标

 

1.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沈阳市公务员在线学习工作和专门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

2.按季度印发公务员在线学习情况通报。

 

 

宣教处

 

 

许进新

 

 28

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积极承办市政风、行风热线交办的纠风问题,加大查处力度,确保窗口单位服务行为规范有序。

3月底前,结合实际,制定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并认真组织实施。

每季度前,按时完成窗口单位“四风”问题检查情况及诉求的季度汇总。

1.以纠正窗口服务单位“四风”方面问题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组织明查暗访,接受群众监督,按期办结群众窗口投诉问题。

行风处

 

于奕蓥

 

        

 29

 做好老干部待遇工作

 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好,让老同志满意。

 全年,全部完成工作任务。

  及时传达相关政策,紧紧围绕着落实好老干部的“两个待遇”为宗旨,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干部处

 刘伟

  

 

 30

坚持分类施策,化解房地产库存。

确保年底完成商品房销售同比增长10%的工作目标。

3月底前完成152万㎡;6月底前完成508万㎡;9月底前完成947万㎡;12月底前完成1302.7万㎡。

 全面落实省政府去库存工作方案和我市“去库存、稳房价”工作措施,确保全年完成商品房销售增长10%的工作目标。

信息中心

 

 陈全

 

 

 31

 

 

按照市人大预算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将“三公”支出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不得超预算。

年末,此项工作全部完成。

1.从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的支出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严把“三公经费”支出关,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核算中心

(核算一部、二部)

包红梅

 高松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年度工作目标

进度计划及完成时限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部门)

责任人

32

 做好企业改制信访稳定工作。

做好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的接访、政策解读,以及信访稳定工作。

全年

1.制定《房投公司开展化解信访事项“融冰行动”实施方案》、《房投公司“融冰行动”领导包案实施方案》;

2.重点做好两节、两会及十九大期间的信访事项排查、梳理、分析、处理及稳定工作;

3.与市局行风信访处积极协作,并将相关情况及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处理好领导包案信访案件。

房投公司(企改部)

刘东芳

33

 提升担保业务窗口服务质量、效率

 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整合担保业务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多能、一窗通办”。

1月底前,完成调研,提出整合意见;

2月底前,将窗口管理结构进行调整;

3月底前,完成整合工作。

1.对窗口工作的管理结构与业务流程进行了全新梳理;

2.对窗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担保公司

(风险控制部)

 朱正

  

34

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做好所属企业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1.完善房屋修缮工作流程,做好房屋应急维修相关工作;

2.规范租赁合同签订、变更业务,落实岗位责任制。

 3月底前,完成租赁合同签订变更业务审批流程:申请业务事项符合业务受理要求并且提交要件齐全的,从受托单位受理到颁发租赁合同的工作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为5个。

 4月底前,完成规范房屋修缮工作流程;

 12月底前,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1.对原有办事要件,工作流程进行调整;

2.组织房管业务人员进行流程和业务培训;

3.房管业务岗位增加接待人员。

汇鼎公司

(房和公司)

 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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