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申请参加沈阳市第八批公租房配租家庭的通知(2017.5)
发布时间: 2017-05-24 作者: 来源:

关于确认申请参加沈阳市第八批公租房

配租家庭的通知

沈阳市将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符合公租房保障的无房申请家庭,进行申请参加沈阳市第八批公租房配租的确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配租对象

参加本次确认对象范围:单室为2012-2014年、双室为2012-2017年5月31日前符合公租房保障的本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农业转移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及外地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中无房的申请家庭。

二、配租房源

(一)赤山阳光园

赤山阳光园公租房,位于于洪区赤山路164号,共计15栋25层高层住宅,3562套房源,全部为单室户型,面积40平方米左右。计划9月底前办理入住。

(二)中海城

中海城公租房,位于于洪区西江街180号,未分配单室房源50余套,面积44-66平方米,双室房源100余套,面积81-92平方米。

(三)惠民家园

惠民家园公租房,位于大东区考场路10号,未分配单室房源180余套,面积50平方米左右,双室房源500余套,面积60平方米左右。

(四)凤凰新城

凤凰新城公租房,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0号,未分配双室房源20余套,面积60平方米左右。

(五)惠民新城

惠民新城公租房,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田路6号,未分配单室房源50余套,面积40-50平方米左右,双室房源10余套,面积60平方米左右

(六)安图小区

安图小区公租房,位于和平区合龙路18号,未分配九层无电梯双室房源10余套,面积67-78平方米左右。

三、租金标准

1、赤山阳光园公租房:租金标准以发改委(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2、中海城、惠民家园等公租房租金标准按已配租租金标准执行。

四、配租方式

本次配租采取电脑摇号方式。保障人口1-2人的配租单室房源,保障人口3人及以上的配租双室房源。家庭2口人为父女或母子的可配租双室房源。

五、相关要求

1、本次配租房源均按项目及户型分类单独摇号,不能重复申请不同房源项目的配租。

2、安图小区房源为多层且无电梯,请申请配租的保障家庭自行斟酌。

3、本次确认按申请合格年度分年度(2012-2017年)、分项目、分户型进行填报。摇号前视房源数量和报名人员具体情况确定实际参加配租人员和房源。

4、实行租赁社会房源保障的申请家庭参加本次确认,如配租成功,将从配租实际通知办理入住当月起停止发放租金补贴资金。配租不成功的,继续享受租金补贴资金。

5、申请参加本次确认的家庭需由主申请人或受主申请人委托的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签字确认。如配租成功后,无特殊原因,放弃当次所配租房源的申请家庭,两年内不能参加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分配。

6、本次摸查确认工作将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6月10日结束,申请家庭请到户籍所在社区或区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确认。如未按期确认的,视同自愿放弃参加本次配租,不影响以后参加其他房源的配租。

沈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沈阳市房产局 辽ICP备19004562号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