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一个家 恋上一座城 沈阳为青年人才安居派送大礼
发布时间: 2023-06-07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6月6日,市房产局、团市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开展的“沈水之阳 我心向往”——“给你一个家 恋上一座城”主题青年人才安居政策进校园系列活动在沈阳建筑大学正式启动。在高校毕业季来临之际,为吸引青年人来沈、留沈就业创业,沈阳聚焦解决青年人才住房问题,特启动了这一系列活动,同时向青年人推出了系列补贴政策和温馨细致服务,表达了沈阳招揽人才满满的诚意。

  发出热情邀约

  揭牌“青年友好场景”

  活动现场,与会领导和代表共同观看了“让沈阳留住记忆 青年住有宜居”微视频,了解沈阳青年住房保障情况。团市委副书记孙涛发布了《“留住青春 留在沈阳”致全市青年倡议书》,表示将以最大的诚意、最真的情感、最优的礼遇,为高校毕业生、为在沈青年朋友们做好服务、提供支持,为青年在沈阳施展才华、愉快生活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向全市青年发出诚挚邀约,希望大家选择沈阳、扎根沈阳、圆梦沈阳,和沈阳一道燃放青春、成就梦想。

  市房产局副局长廖文予、市人社局就业中心党委副书记王辉分别就留沈青年人才购房置业、承租人才公寓、青年人才驿站、青年人才补贴等政策进行了推介解读;沈阳建筑大学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潘瑞出席了本次启动仪式并致辞。团市委副书记孙涛为沈阳高校青年场景揭牌。启动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和大学生们共同前往建筑大学图书馆一楼参观青年人才安居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了解安居沈阳的政策与项目内容。

  整合政策资源

  奉上沈阳安居“最强攻略”

  作为为高校青年量身打造的专属租购政策福利推介活动,活动整合政策资源,零距离推送,为毕业安居提供各种良方。该活动将历时一个月,按照驻沈高校东、西、南、北布局,走进10余所高校,采取政策宣讲、项目推介、互动交流等形式,面对面为高校毕业学子在解决住房问题上送政策、推项目、普常识,并通过提供租房温馨小提示、租房知识小问答,指导学生规避租房陷阱。同时,为更好地解决青年人住房问题,活动还面向高校学生开展专题“问卷调查”,以需定位,引导市场推出符合需求的多元化住房、租房产品。

  在享受购房补贴政策方面,对来沈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享受本科毕业生2万元、研究生硕士毕业生4万元、博士毕业生7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对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购买沈阳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此外,上述毕业生、在校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还可享受契税全额补贴。

  在享受租房补贴政策方面,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享受市场租金90%的优惠;按照人才认定等级可申请人才公寓租房补贴;享受最多不超过15天的人才驿站免费住宿。此外,来沈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还可享受三年的生活补贴,其中大专生每月300元、本科生每月6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有效缓解青年人就业创业之初的经济压力。

  除上述人才安居政策之外,市房产部门精准定位当代青年人的品位、喜好及需求,此次精心推介7家地产公司52个优质楼盘项目和4家品牌住房租赁企业21个项目、8000余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参展楼盘主打刚需产品,以满足青年群体首次置业、梯次消费需求;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其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周到细致的配套服务以及交通便捷的地理位置,为青年人租房提供了一个更合心意的安心渠道。各项目单位结合此次活动,相应推出了购房打折、房租减免等专属优惠,金融机构配套提供适用于青年群体的信贷服务产品,为青年人找房、选房、看房、定房提供全流程服务。此次活动的相关政策及项目推介,可通过登录“沈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

  深受青年欢迎

  呼朋引伴建设沈阳

  启动仪式结束后,参加活动的大学生代表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他们不但表达了对未来生活的期待,更向身边的同学、伙伴发出邀请,号召大家留在沈阳、建设沈阳。

  “作为一名沈阳土生土长的大学生,在大学期间我深刻体会到了城市的变化、人的变化,也感受到了政府、社会对青年群体的关爱和照顾。”大三学生王禹骁表示,未来他愿意为家乡的建设贡献力量,也希望能有更多青年人留在沈阳、爱上沈阳,将这座城市建设得更加美好。

  下一步,沈阳将以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为契机,号召、激励、保障广大青年留在沈阳、建功沈阳,团结带领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为推动沈阳在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挑大梁担大任、当先锋作表率,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新篇章贡献青春力量。




沈阳市房产局 辽ICP备19004562号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