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10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各区县(市)房产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县(市)支行、辽中支行,各在沈银行机构:

  

  为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沈阳房地产市场实际,现将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50%调整为40%,具体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与客户平等协商确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联合发布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解释。

  

  沈阳市房产局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

  

  2022年5月1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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