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利用地面一层住宅从事经营房屋(窗改门的一楼住宅)符合下列条件的经营部分,选择货币补偿的如何计算补偿
发布时间: 2017-01-17 作者: 来源:

对利用地面一层住宅从事经营房屋(窗改门的一楼住宅)符合下列条件的经营部分,选择货币补偿的如何计算补偿?

可以按照经营性非住宅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70%标准补偿,并可享受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奖励费,但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费补偿:(一)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时,正在经营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时间超过两年以上;(二)依法取得税务登记证并有两年以上纳税记录;(三)营业执照的营业地点与被征收房屋的位置相一致;(四)201181日《沈阳市城乡规划条例》施行前,已实际经营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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