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新干线花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9-22 作者: 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要求,沈阳“新干线花园”小区物业服务向社会公开招标,并就有关招标投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单位:沈阳市皇姑区新干线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梧桐江街4号

  联系人:李晓燕  联系方式:13700019814

  项目名称:沈阳“新干线花园”

  项目地址:沈阳市皇姑区牡丹江街9号

  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实施管理时间:中标后立即入驻管理服务

  占地面积:16,508.30㎡

  建筑面积:52,469.47㎡

  二、投标企业条件:

  1.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

  2.现有服务的住宅小区,要求具有同等或大于本次招标项目规模的5个以上(含5个)。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价格:

  高层住宅物业费:1.20元/㎡/月;

  商业用房物业费:0.60元/㎡/月;

  地下车位物业费:50元/位/月;

  电梯费:12元/人/月。

  四、公告期(即为报名期):

  自即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17时

  线上报名: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管项目一览表,综上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标题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报名材料):546732448@qq.com,审查通过条件以投标人收到确认邮箱为准。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3年9月29日8时30分—2023年10月11日17时

  2.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代理机构线上发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本(现金/转账)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20,000元(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2.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标后,未中标并符合保证金退还条件的投标人,可持保证金收据或相关支付证明向代理机构提出保证金退还。

  4.保证金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项目踏勘:

  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2.地点:沈阳市皇姑区牡丹江街9号

  八、递交投标文件:

  1.时间:截至2023年11月1日14时

  2.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99号东北大厦三楼第二会议室

  九、开标及评标会议:

  1.时间:2023年11月1日14时

  2.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99号东北大厦三楼第二会议室

  十、招标代理机构:

  1.公司名称:沈阳安阳物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410

  3.联系人:郑洪

  4.电话:024-2385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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