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沈阳市浑南区“泰奕青园、泰奕上园小区”物业服务向社会公开招标,并就有关招标投标事宜公告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单位:沈阳市浑南区泰奕青园、泰奕上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本大街3-15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3909884777
项目名称:浑南区泰奕青园、泰奕上园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沈本大街3-15
使用性质:住宅
实施管理时间:根据招标人需求确认中标后具体实施管理时间
占地面积:210643㎡
建筑面积:462267.06㎡
二、拦标价:住宅1.0元/月/平方米(含电梯费)
三、投标企业资格要求及条件:
1、投标企业基本要求:
(1)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单位(分公司报名的投标单位,需持有总公司授权投标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司成立年限不少于5年。
2、投标人报名超过十人的,招标人可以实行投标资格预审,并从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选择不少于五人参与竞标(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其他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公告期(即为报名期):
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
五、招标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9日
2、报名并采购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电子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款)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50000元(支付方式:电汇支付);
2、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结束后4日内递交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证金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时间为准。如未能按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3、投标保证金退还及其他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项目踏勘:
1、时间: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2、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沈本大街3-15号
八、递交投标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30日下午14:00
2、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三义街2-1号浦江东方大厦A座2107
九、开标及评标会议:
1、时间:2024年7月30日下午14:00
2、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三义街2-1号浦江东方大厦A座2107
十、招标代理机构:
1、公司名称:沈阳至正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三义街2-1号浦江东方大厦A座2107
3、联系人:李经理
4、电话:13252818408/024-31896580
5、邮箱:703219349 @qq.com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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