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和泰红枫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18 作者: 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沈阳市于洪区“和泰红枫园”小区物业服务向社会公开招标,并就有关招标投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迎宾路街道李红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洪汇路和泰馨城七区-二期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24-25314768

  项目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和泰红枫园”小区物业服务

  项目地址:沈阳市于洪区东平湖街26-1号

  使用性质:住宅

  实施管理时间:中标后立即入园管理

  建筑面积:117946.29㎡

  二、招标价格:商品住宅:0.65元/月/平方米;自建住宅:0.45/月/平方米;回迁住宅:0.15/月/平方米;地上车位租金:参照当前市场价格按年度计取。

  三、投标企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公告期(即报名时间):

  2024年09月18日起至2024年09月24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9月18日8:30—2024年09月24日16:30

  2.地点: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A12号楼3楼313)

  3.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如采用邮件领取,须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GLGCLN @126.com),同时在邮件中列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确认后,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称:账户名称: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账号:9550 8802 2001 5600 103),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投标人。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基本账户电汇

  4.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标后,未中标并符合保证金退还条件的投标人,可持保证金交款凭证向代理机构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

  5.保证金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项目踏勘:

  1.时间: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2.地点:沈阳市于洪区东平湖街26-1号

  八、递交投标文件:

  1.时间:截至2024年10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A12号楼二楼会议室)

  九、开标及评标会议:

  1.时间:截至2024年10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A12号楼二楼会议室)

  十、招标代理机构:

  1.公司名称: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A12号楼3楼313)

  3.联系人:许工

  4.电话:138893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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