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要求,沈阳“湖畔新城”小区物业服务向社会公开招标,并就有关招标投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北陵街道湖畔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汀江街48号3门
联系人:赵书记 联系方式:18640126142
项目名称:沈阳“湖畔新城”
项目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松山西路172号
使用性质:住宅、商业网点
实施管理时间:中标后即可参与管理服务
占地面积:124,260.61㎡
建筑面积:313,403.73㎡
二、投标企业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价格:
高层住宅物业费:1.00元/月·平方米(含电梯费);
商业网点物业费:0.50元/月·平方米;
地上停车位:1200元/年·个。
四、公告期(即为报名期):
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17时截止
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报名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管项目一览表、上述材料加盖公章递交到代理公司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46732448 @qq.com,(标题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报名材料)。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17时
2.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代理机构线上发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本(现金/转账),售出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30,000元(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2.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标后,未中标并符合保证金退还条件的投标人,可持保证金收据或相关支付证明向代理机构提出保证金退还。
4.保证金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项目踏勘:
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2.地点:沈阳市于洪区松山西路172号
八、递交投标文件:
1.时间:截至2024年11月28日14时
2.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99号东北大厦三楼第二会议室
九、开标及评标会议:
1.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时
2.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99号东北大厦三楼第二会议室
十、招标代理机构:
1.公司名称:沈阳安阳物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410
3.联系人:郑经理
4.电话:024-23858111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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