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湖畔新城”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01 作者: 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要求,沈阳“湖畔新城”小区物业服务向社会公开招标,并就有关招标投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北陵街道湖畔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汀江街48号3门

  联系人:赵书记  联系方式:18640126142

  项目名称:沈阳“湖畔新城”

  项目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松山西路172号

  使用性质:住宅、商业网点

  实施管理时间:中标后即可参与管理服务

  占地面积:124,260.61㎡

  建筑面积:313,403.73㎡

  二、投标企业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价格:

  高层住宅物业费:1.00元/月·平方米(含电梯费);

  商业网点物业费:0.50元/月·平方米;

  地上停车位:1200元/年·个。

  四、公告期(即为报名期):

  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17时截止

  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报名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管项目一览表、上述材料加盖公章递交到代理公司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46732448 @qq.com,(标题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报名材料)。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17时

  2.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代理机构线上发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本(现金/转账),售出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30,000元(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2.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标后,未中标并符合保证金退还条件的投标人,可持保证金收据或相关支付证明向代理机构提出保证金退还。

  4.保证金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项目踏勘:

  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2.地点:沈阳市于洪区松山西路172号

  八、递交投标文件:

  1.时间:截至2024年11月28日14时

  2.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99号东北大厦三楼第二会议室

  九、开标及评标会议:

  1.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时

  2.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99号东北大厦三楼第二会议室

  十、招标代理机构:

  1.公司名称:沈阳安阳物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410

  3.联系人:郑经理

  4.电话:024-2385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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