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兴东苑小区”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2-20 作者: 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要求,沈阳“兴东苑小区”小区物业服务向社会公开招标,并就有关招标投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单位: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道柳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富北路2号

  联系人:陈莉莉  联系方式:024-24200019

  项目名称:兴东苑小区

  项目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富民街4号、4-1号、6号、6-1号

  使用性质:住宅

  实施管理时间:中标后即可参与管理服务

  建筑面积:14914.271㎡

  二、投标企业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价格:

  住宅:0.6元/月·平方米;车位100元/辆·月。

  说明:投标人必须以此价格作为投标报价。

  四、公告期(即为报名期):

  自即日起至2025年2月27日16:30时

  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邮箱报名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管项目一览表、投标承诺(以往接管的项目,在一年内未被招标人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综上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标题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报名材料):hs_huazhao@163.com。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7日16:30时

  2.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代理机构线上发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本(现金/转账)

  六、投标证金:

  1.投标保证金:5,000元(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2.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标后,未中标并符合保证金退还条件的投标人,可持保证金收据或相关支付证明向代理机构提出保证金退还。

  4.保证金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项目踏勘:

  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2.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富民街4号、4-1号、6号、6-1号

  八、递交投标文件:

  1.时间:截至2025年3月20日14时

  2.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90号瑞公馆B4号楼25层开标室

  九、开标及评标会议:

  1.时间:2025年3月20日14时

  2.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90号瑞公馆B4号楼25层开标室

  十、招标代理机构:

  1.公司名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90号瑞公馆B4号楼25层

  3.联系人:耿海滨

  4.电话:024-8802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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