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xml:namespace>
工作报告
?xml:namespace>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沈阳市房产局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
市房产局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局属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部门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制定了《沈阳市房产局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和听证制度(试行)》、《沈阳市房产局申请人撤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市房产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沈阳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办法》、《沈阳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工作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市房产局设立1个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流程,采取网上或信件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的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手册》的要求,市房产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定期更新、完善《指南》和《目录》的内容。
(四)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市房产局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局内开辟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全年接待查阅人员113人。
(五)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培训。组织员工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活动,注重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加强新闻宣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题日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
市房产局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共发布本局政府信息331条。其中:组织机构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0.6%;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18条,占总数的5.4%;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3%;统计数据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0.6%;财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3条,占总数的0.9%;人事信息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3%;应急管理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3%;工作总结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3%;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279条,占总数的84.4%;财政预决算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0.6%;重大建设工程栏目发布信息3条,占总数的0.9%;政务公开制度栏目发布信息17条,占总数的5.1%;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3%。
市房产局除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发布信息外,在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1199条。其中:商品房初始登记批复信息栏目发布信息452条,占总数的37.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栏目发布信息657条,占总数的54.8%;各部门职能等其它栏目发布信息90条,占总数的7.5%。
(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市房产局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市房产局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指定了新闻发言人,建立了重要政府信息发布澄清机制。2012年,围绕着沈阳房地产交易会等方面共召开市房产局新闻发布会5次。
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局还通过在房产交易大厅等处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2年,市房产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5件,信件受理13件,邮件受理4件,当面受理7件,传真受理1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房地产市场、征收(拆迁)、物业管理等方面问题。其中,依申请可以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16%;部分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20%;不属本行政机关或信息不存在的8件,占总数的32%;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的6件,占总数的24%;其他原因的2件,占总数的8%。
答复申请均以告知书附所申请信息形式,通过信件或当面送达方式,平均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没有超时现象。目前,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2012年,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有1件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2012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局内个别部门、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三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质量还需提高。
2013年,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市房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务公开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之中,抓好落实;二是注重实效,规范运行。坚持深入实际,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达到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考核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接待和处理来自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四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定期维护、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的形式;六是进一步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反映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动态。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