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xml:namespace>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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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沈阳市房产局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
市房产局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局属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部门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的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手册》的要求,市房产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定期更新、完善《指南》和《目录》的内容。
(三)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转发了国家、省、市贯彻《条例》的有关文件,制定了《沈阳市房产局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和听证制度(试行)》、《沈阳市房产局申请人撤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市房产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沈阳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办法》、《沈阳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工作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市房产局设立1个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流程,采取网上或信件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市房产局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局内开辟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五)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培训。组织员工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活动,注重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宣传,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参加媒体栏目活动,参加“民心连线”、“看今天”、“ 连心桥”、“三进”活动等20次。加强新闻宣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主题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
市房产局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共发布本局政府信息324条。其中:组织机构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0.6%;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21条,占总数的6.5%;行政执法栏目发布信息4条,占总数的1.2%;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3%;统计数据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3%;财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0.6%;人事信息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3%;工作总结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3%;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287条,占总数的88.7%;市政府重点项目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3%;财政预决算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3%;重大建设工程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3%。
市房产局除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发布信息外,在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1357条。其中:商品房初始登记批复信息栏目发布信息553条,占总数的40.8%;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栏目发布信息733条,占总数的54%;各部门职能等其它栏目发布信息221条,占总数的16.3%。
(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和市房产局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市房产局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指定了新闻发言人,建立了重要政府信息发布澄清机制。2013年,围绕着沈阳房地产交易会等方面共召开市房产局新闻发布会3次。
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市房产局还通过在房产交易大厅等处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3年,市房产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3件,信件受理19件,当面受理34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房地产市场、征收(拆迁)、物业管理等方面问题。其中,依申请同意公开的13件,占总数的25%;部分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6%;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2%;不属本行政机关公开或信息不存在的25条,占总数的47%;其他原因的11条,占总数的20%。
答复申请均以告知书附所申请信息形式,通过信件或当面送达方式,没有超时现象。目前,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2013年,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有2件引起行政复议,2件引起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2013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拓宽;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创新;三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质量还需提高。
2014年,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市房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服务民生为本,做好主动公开和稳步推进依申请工作;二是加强房产政策法规宣传,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解决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严格考核制度,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绩效考评工作;四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相关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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