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2016年 3 月22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沈阳市房产局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
市房产局成立了由主管局领导任组长,局属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的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手册》的要求,市房产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公开了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并定期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
(三)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转发了国家、省、市贯彻《条例》的有关文件,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建立健全了公文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文件制做单位为主动公开的主体,文件公开、清理、发布、更新的负责明晰,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四)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市房产局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局内开辟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五)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培训。组织员工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活动,注重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宣传,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参加媒体栏目活动,参加“沈阳新政”、“民生连线”、“看今天”、“连心桥”、“三进”活动等46次,直接与市民交流互动,现场解答市民提出的供暖、房地产市场管理等实际问题130余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加强新闻宣传,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市财政局 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进沈阳市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内容包括:部门概况、部门预决算表和“三公”经费预算表、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和报表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二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房屋征收由各地区政府作为房屋征收与补偿主体,下发征收决定,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工作,并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上公开征收相关政策文件。我局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公开信息36条。三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工作。为全面公开我市保障性住房信息,我局专门建立了沈阳住房保障网,并与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对接,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住房保障政策、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的公示信息等,实现了公共租赁住房网上申报功能。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公开信息50条。同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建立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
三、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情况
市房产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制定了《沈阳市房产局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使工作落实得到保障。同时,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安排,组织交易中心、保障办、供热办、租赁中心、小区办、测绘中心、资金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沈阳新政》、《连心桥》、《民生连线》等栏目46次,为市民讲解群众关心的住房保障、物业、供热、房产交易等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四、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546条。其中:局机关发布信息502条,占全局发布信息总量的32.47%;局所属各单位发布信息1044条,占全局发布信息总量的67.53%。另外,向市档案馆及时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件。
市房产局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共发布本局政府信息277条。其中包括:
栏目 | 数量 | 占比 |
组织机构 | 2 | 0.7% |
政策法规 | 13 | 4.7% |
行政执法 | 4 | 1.4% |
规划计划 | 1 | 0.4% |
统计数据 | 1 | 0.4% |
人事信息 | 3 | 1.1% |
财务信息 | 10 | 3.6% |
应急管理 | 1 | 0.4% |
工作总结 | 1 | 0.4% |
工作动态 | 133 | 48% |
时政解读 | 3 | 1.1% |
市政府重点项目 | 1 | 0.4% |
重大建设工程 | 1 | 0.4% |
保障性住房信息 | 67 | 24.2% |
房屋征收和补偿 | 36 | 13% |
市房产局除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发布信息外,在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1044条。其中:商品房初始登记批复信息栏目发布信息455条,占总数的43.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栏目发布信息589条,占总数的56.4%。
(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和市房产局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市房产局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指定了新闻发言人,建立了重要政府信息发布澄清机制。2015年,围绕着沈阳房地产交易会等方面共召开市房产局新闻发布会3次。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市房产局还通过在房产交易大厅等处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5年,市房产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7件,信件受理9件,当面受理85件,网络受理3件,均已办结,并及时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备案。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房产登记、征收(拆迁)、物业管理等方面问题。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件,同意公开的56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不同意公开的5件,不属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8件,撤销申请的4件。
答复申请均以书面形式,通过信件或当面送达方式送交申请人,没有超时现象,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2015年,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有3件引起行政复议,其中:维持2件,重答1件;被提起行政诉讼3件,均被维持。
六、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5年,市房产局共承办省、市建议提案104件,涉及城市供热、小区物业、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和房屋登记等多个领域。目前,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办复率、满意率100%,主要做法为: 一是高度重视,建立规范有效工作机制;二是明确责任,确保办理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沟通,实现与委员相关部门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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