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 作 报 告
2018年3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沈阳市房产局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公开情况
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明细表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市房产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作出规定,并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7年,在局门户网站“沈阳房产网”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设立政府机构、政策法规、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公开事项17项,信息296条。其中包括:政府机构3条,政策法规36条,权责清单5条,人事信息3条,工作总结和计划2条,政务公开年度报告1条,财政预决算2条,政务公开指南1条,政务公开制度19条,工作要闻70条,依申请公开2条,政策解读9条,重点领域信息127条,政务公开目录1条,机构及联系方式2条,双随机、一公开8条,政务公开清单5条。同时,依托中国沈阳政府网和各大媒体等,共发布各类信息1379条。向市档案馆及时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件。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住房保障领域
为全面公开我市保障性住房信息,我局建立了沈阳住房保障网,并与沈阳政府网和沈阳房产网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对接,及时公开工作职能、住房保障政策、申请程序、建设项目和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定期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信息,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改造进度及完成情况,指导各区县(市)政府在乡镇、村公告栏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相关信息。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是根据国家、省政策调整,我局相继取消9项、下放5项职权,目前已将权责清单上报市编委办,待批复后上网公开,同时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了简政放权意见箱,设置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二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等文件22件,开展提升供热行业服务质量、物业管理水平、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专项检查等10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实施一站式办理、社区联系卡等便民举措,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开展“进高校”、“媒体曝光”等活动等12次;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是在局门房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设立“房地产市场信息”栏目,发布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政策解读信息和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结果,并印制了《2017年沈阳市房地产市场政策解读手册》,在房产服务大厅免费提供给群众了解房产政策。二是建立了沈阳住房保障网,并与沈阳政府网和沈阳房产网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对接,及时公开工作职能、住房保障政策、申请程序、建设项目和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定期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信息,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改造进度及完成情况,指导各区县(市)政府在乡镇、村公告栏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相关信息。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三定方案”和省、市编制2017年《政务服务清单》的工作要求,我局全面梳理各项行政职权和政务服务事项16项,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公开,并按照市编委办要求,完成了办事指南(涉及36项内容)和工作流程(设立依据、要件审核、工作环节、审批流程等)的编制工作。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市房产局承办省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09件,其中主办68件、协办41件,涉及城市供热、小区物业、房地产市场等多项房产业务,目前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在办理今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同时,我们还对2013年以来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开展了“回头看”活动,并对其中42件进行了重新走访和办理,并全部办结。主要做法为:一、高度重视,建立规范有效工作机制;二、明确责任,确保办理工作落实到位;三、加强沟通,实现与委员相关部门良性互动。并在沈阳房产网公开办理复文2件,有效的推动房产管理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制定了《沈阳市房产局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使工作落实得到保障。2017年我市先后出台《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沈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等房产新政,我局积极联系各相关部门开展新政的解读工作,在沈阳房产网设立“政策解读”栏目,公开政策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信息,同时,利用各类媒体公开发布,在沈阳电视台的《沈阳新政》栏目为公众解读,并印制了《2017年沈阳市房地产市场政策解读手册》,在房产服务大厅免费提供给群众了解房产政策。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一是全年召开4场新闻发布会,涉及老旧小区改造、暖房子工程、棚户区改造、房产地新政等方面工作;二是设立政务微信平台,健全网络舆情监控机制。全年发布政务微博21篇,微信18篇;三是要求每个行业及房产服务热线指定1名新闻宣传联络员,设专人每天早、晚两个时间段浏览新华网、新浪网、天涯社区等20余家主流网站涉及我局的舆情报道,对于发现负面舆情第一时间核实、上报。全年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四是组织保障办、供热办、小区办等部门人员参加《沈阳新政》、《民生连线》等栏目13次,为市民讲解群众关心的住房保障、物业、供热等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7年,市房产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06件,信件受理16件,当面受理78件,网络受理12件,均已办结,并及时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备案。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征收(拆迁)、物业管理等方面问题。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5件,同意公开的41件,不同意公开的5件,不属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3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件,撤销申请的5件。答复申请均以书面形式,通过信件邮件或当面送达方式送交申请人,没有超时现象,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有4件引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答复。
九、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考核评议、新闻发布会、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等22项制度。一是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和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由主管局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牵头,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配备专人承办具体事宜,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格局。二是局办公室定期向局主要和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并部署工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占分4%),制定了工作考核指标实施细则。三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贯彻落实《沈阳市政府信息清单公开制度》梳理并公开了住房保障、房屋征收等信息公开清单。四是建立规范政府信息查阅室,专门配备了电脑、复印机等设备,专人负责。五是邀请律师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知识、当前面临的难题、精典案例等内容为全局机关、企事业干部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六是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公开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创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质量还需提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市房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进一步丰富公开载体,通过参加《沈阳新政》、《民生连线》、《连心桥》、《看今天》等媒体栏目,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