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沈阳市房产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28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市房产局根据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公开情况

    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沈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明细表的通知》,结合局实际,研究制定《市房产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作出规定,并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8年,在局门户网站“沈阳房产网”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设立政府机构、政策法规、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公开事项17项,信息572条。其中包括:政府机构5条,政策法规2条,权责清单29条,人事信息1条,工作总结和计划1条,政务公开年度报告2条,财政预决算2条,政务公开指南1条,政务公开制度1条,工作要闻53条,依申请公开147条,政策解读2条,重点领域信息278条,政务公开目录1条,机构及联系方式2条,“双随机、一公开”36条,政务公开清单9条。同时,依托中国沈阳政府网和各大媒体等,共发布各类信息886条。向市档案馆及时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件。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住房保障领域

2018年沈阳市住房保障网公开信息包括沈阳市保障办的主要职能,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职责及保障性住房申请程序等信息,便于百姓查找、了解。长期发布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等信息;定期公开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对象、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信息。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改造进度及完成情况,指导各区县(市)政府在乡镇、村公告栏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相关信息。全年公开保障性住房新闻43条,保障房政策法规11条。同时在网站上公布了我市今年年度任务计划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并且对我市四次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对象、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信息等均进行了公开。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是根据国家、省政策调整,我局从2017年开始相继取消9项、下放5项职权,同时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了简政放权意见箱,设置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二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等文件22件,开展提升供热行业服务质量、物业管理水平、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专项检查等2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实施一站式办理、社区联系卡等便民举措,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开展“进高校”、“媒体曝光”等活动等10余次。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是在局门房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设立“房地产市场信息”栏目,发布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62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106号)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等政策。二是在沈阳住房保障网及时公开工作职能、住房保障政策、申请程序、建设项目和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定期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信息,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改造进度及完成情况,指导各区县(市)政府在乡镇、村公告栏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相关信息。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2018年市委编办“三定方案”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各项行政职权和政务服务事项16项,均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公开,并按照市编委办要求,完成了办事指南(涉及36项内容)和工作流程(设立依据、要件审核、工作环节、审批流程等)的编制工作。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市房产局共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94件,其中,人大建议76件,政协提案18件,内容涉及城市供热、小区物业、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市发展场等方面,截至目前,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结,代表委员见面率100%,办复率100%,满意率100%。同时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行“挂图作战”,定时限、定进度、定责任人,承办处室按图“作战”,做到早启动,早落实。业务处室按图督办,通过月通报、周调度、日销号制度,持续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办理进度。通过挂图作战,推动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同时,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评,针对办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设立了27个扣分项,提出了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的目标,对办理情况每月考评,年终评比通报,解决了办好办坏一个样的问题。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沈阳市房产局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使工作落实得到保障。一是2018年我市先后出台《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62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106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活跃和规范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在沈阳房产网设立“政策解读”栏目,公开政策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信息,同时,利用各类媒体公开发布,在沈阳电视台的《沈阳新政》栏目为公众解读。二是印制《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宣传册、网上登记备案操作指南等宣传单对外公开。三是开展进企业活动,先后中英人寿、交通银行、丰田通商等单位,向企业及员工宣传房屋租赁政策法规及常识和我们对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即将到期或者已经到期的企业进行告知,可提供上门办证服务等。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一是全年召开5场新闻发布会,涉及老旧小区改造、暖房子工程、棚户区改造、房产地新政等方面工作;二是设立政务微信平台,健全网络舆情监控机制。全年发布政务微博10篇;三是要求每个行业及房产服务热线指定1名新闻宣传联络员,设专人每天早、晚两个时间段浏览新华网、新浪网、天涯社区等20余家主流网站涉及我局的舆情报道,对于发现负面舆情第一时间核实、上报。全年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四积极关注我局官方网站“沈阳房产网”相关内容及“沈阳市住房保障网”公租房配租等信息,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同步更新以上信息,打造展示房产形象、提升房产服务、惠及沈城百姓的信息平台。截至12月28日,房产服务热线受理各类诉求78086件次,其中,咨询48829件次,占62.5%;求助29141件次, 占37.3%;意见建议116件次,占0.2%。交办及时率100%,按期办结率99.5%,群众满意率97.1%。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8年,市房产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47件,信件受理3件,当面受理109件,网络受理35件,均已办结,并及时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备案。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征收(拆迁)、物业管理等方面问题。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120件,同意公开的120件,不同意公开的3件,不属本行政机关公开的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3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17件。答复申请均以书面形式,通过信件邮件或当面送达方式送交申请人,没有超时现象,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有9件引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答复。

九、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考核评议、新闻发布会、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等制度。一是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领导和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由主管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牵头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配备专人承办具体事宜,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格局。二是办公室负责人定期向局主要、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部署,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占分4%),制定了工作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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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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