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沈阳市房产局201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31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设立政府机构、政策法规、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公开事项24项栏目,公开信息558条。其中包括:政府机构3条,政策法规62条,权责清单3条,人事信息3条,工作总结和计划3条,政务公开年度报告2条,财政预决算4条,政务公开指南1条,政务公开制度2条,工作要闻27条,依申请公开98条,政策解读4条,重点领域信息149条,政务公开目录1条,机构及联系方式2条,行政执法与市场监督88条,政务公开清单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0

185

10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2

45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1000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5

2

0

0

0

1

9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0

1

0

0

0

1

8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3

0

0

0

0

0

1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5

1

0

0

0

1

9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  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3

4

0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12件,其中,主办件81件,协办件31件,涉及小区物业、城市供热、房地产市场、棚户区改造等方面。我局坚持积极主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工作原则,牢牢抓住解决落实这个核心,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完成了市政府要求的办复率、见面率、应满意率100%的工作目标。按照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承办单位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主办件,办复后20天内,要将答复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内容敏感、涉密除外)。我局对81件主办件中的66件进行了主动公开,有15件因涉及房地产市场调控、房屋征收等社会敏感问题,未予公开。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局按照上级部署,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关注度不高,参与意识淡薄,参与层次低;二是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素质参差不齐,法治意识不强,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缺乏动力和积极性。

七、  下步工作

去年6月28日,国务院国务委员肖捷在《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上讲话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政务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上下联动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含金量”。为落实好讲话精神,我局下一步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首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其次,要明确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是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应负责组织本部门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其次要有针对性地向基层职工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克服认识上的障碍,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三)加强检查指导,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政务公开工作表面上看是政务公开办工作,实际上是全局各个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完成的工作。因此,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应针对各业务部门实行分类检查指导,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对政务公开困难大、问题多的地方,要深入解剖,找准问题,切实解决,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沈阳市房产局

2020年1月30日

(联系人:贺亮;联系电话:22973336)





沈阳市房产局 辽ICP备19004562号
联系电话:024-22973509 网站标识码:210100004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92号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编:1100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