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市房产局“关注民生 走进社区”政策咨询活动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2-20 作者: 来源:

市房产局“关注民生 走进社区”

政策咨询活动制度

(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要求,切实深入基层和社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与百姓之间的互动交流,化解社会矛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由局办公室定期配合市政务公开办组织“三进”政策咨询活动,面对面与百姓进行沟通,现场为群众进行政策解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条“三进”政策咨询活动由市政务公开办和各相关部门联合主办。市政务公开办负责组织、协调,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安排和落实。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提前做好活动的准备工作,制定活动方案。

第五条为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参加活动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亲自到活动现场为群众解答和办理相关问题。

第六条确定参加活动的部门,要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社区居民咨询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做好解答准备,对现场未能解答和办理的问题,要做好详细登记,会后要在承诺期限内进行办理和回复,局办公室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督办。

第七条参加活动的部门要自备政策咨询和问题解答的宣传材料、手册、指南等资料,现场进行宣传和发放。

  第八条加强活动期间的会场布置及安全保卫工作,坚决杜绝上访、闹事、无理扰乱会场秩序等情况发生。

第九条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部门应事先将具体活动方案上报局办公室。

  第十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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