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关于印发《沈阳市2024年 供热“冬病夏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16 作者: 来源: 沈阳市房产局

沈阳市房产局关于印发《沈阳市2024

供热“冬病夏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房产局、县住建局、新民市更新局,全市供热企业: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供热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供热“冬病夏治”工作,现将《沈阳市2024年供热“冬病夏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沈阳市房产局          

202448        

沈阳市2024年供热“冬病夏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2024年供热“冬病夏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十个确保”的工作目标,以解决上一采暖期存在的问题为导向,以“七项工程”为重点,深入开展供热“冬病夏治”行动,确保供热设备设施“应修尽修、应改尽改”,为提升冬季供热质量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供热维修改造工程

1.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供热设备设施“三修”工作,维修改造锅炉310台、更新改造供热管网150公里(30年以上的管网38公里),保证供热设备设施完好,降低故障发生率提高供热运行稳定性,增强供热能力

2.采取措施

一是梳理分析供热情况。组织供热企业梳理分析上一采暖期供热运行和诉求情况,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开展供热锅炉、管网“双检测”。组织供热企业利用红外热像仪、侦听测漏等方式,全面排查锅炉、管网存在的隐患。

三是制定维修改造计划。组织供热企业根据冬季供热运行情况和“双检测”结果,制定供热设备设施维修改造计划,确保“应修尽修”

是确定重点整改清单。针对上一采暖期出现的问题,列出重点整改清单组织供热企业统筹研究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应改尽改”,不将问题带入下个采暖期

五是加强调度检查。建立周调度、旬检查、月通报制度,市、区供热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3.时间安排

1月至3月,组织供热企业梳理分析上一采暖期供热情况,开展管网检测;制定供热设备设施维修改造计划,下发工作方案和重点整改单。

4月至9月,组织供热企业开展锅炉检测,对供热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改造4月中旬,完成锅炉检测;6月底完成维修改造任务30%8月底,完成维修改造任务的70%;9月底完成全部维修改造任务

10月,完成工程验收工作,并组织开展供热试运行,进一步查找和解决存在问题。

)开展供热服务提升工程

1.主要目标

一是整治供热诉求。梳理上一采暖期供热诉求情况,特别是已受理但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的供热诉求重点分析用户室温不达标的原因,分类采取措施,确保切实解决问题。

二是提升供热服务水平结合供热工作实际,对供热企业的供热质量、规范服务、智能管理、安全生产、环境建设等进行评估考核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采取措施

一是开展诉求“回头看”。根据上一采暖期供热诉求情况,列出重点走访用户清单,组织供热企业按照清单逐户回访,进一步了解供热诉求解决情况;同时,结合夏季“三修”工作,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做到“一户一策”,通过帮助用户合理增加供热设施等方式,底解决供热诉求反映的问题,避免用户重复投诉。市、区供热管理部门诉求“回头看”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采取约谈、行业内通报等方式,督促企业有效解决供热问题。

二是组织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供热诉求处置等方面业务培训,明确诉求办理要求,规范诉求办用语提升诉求办理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三是加强评估考核。完善《沈阳市供热企业评估考核细则(试行)》,对照评估考核标准,开展供热企业自评、各地区初评、供热管理部门现场检查综合评估于评估结果为优秀企业,在调配供热区域时给予优先考虑;对于评估结果为合格企业,督促其在现有规模基础上,提升供热质量和水平;对于评估结果为不合格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责令限期整改,组织有关部门调整供热专项规划,调减供热企业供热区域,企业不得新建热源、不得新增供热面积;对于考评结果连续2年不合格企业,依法依规予以清退。

3.时间安排

1月至3月,梳理分类供热诉求,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和重点走访用户清单组织供热企业报送评估考核材料。

4月至9月,组织各县(市)供热企业进行用户回访,落实整改措施开展诉求处置业务培训。4月底,完善《沈阳市供热企业评估考核细则(试行)》,并对照各县(市)及企业上报材料,组织开展综合评估考核,将评估考核结果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复核5月底,将经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复核的评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通报供热企业6月底,完成用户回访任务的30%;8月底,完成用户回访任务的70%;9月底,完成全部用户回访任务。

)开展“拆小并大”工程

1.主要目标

完成淘汰和改造40吨以下民用燃煤锅炉10台,重点解决小锅炉房热效率低、污染环境等问题,提升供热质量和环保水平。

2.采取措施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市房产局制定“拆小并大”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落实淘汰和改造锅炉的数量、点位;各区、县(市)组织供热企业按照“一炉一策”要求,制定“拆小并大”具体工作方案,确定锅炉改造方式。

二是组织开展施工。各区、县(市)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供热企业实施,督促企业落实好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责任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各区、县(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拆小并大”工程。

3.时间安排

1月至3月,组织排查和核实锅炉情况,制定并下发工作方案

4月至9月,组织供热企业办理联网工程审批手续,开展施工6月底,完成工作任务的30%;8月底,完成工作任务的70%;9月底,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开展清洁取暖工程

1.主要目标

按照清洁取暖专班的安排,按期完成清洁取暖工作任务,其中重点推进清洁取暖项目5个。重点解决个别热源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高、热源不稳定、供热能力不足等问题,提高供热热源清洁化水平和供热保障能力。

2.采取措施

一是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组织相关区、县(市)研究制定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明确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工作分工和时序进度安排相关区、县(市)组织供热企业编制项目可研、制定项目方案、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和施工许可等各项前期手续。

二是加强跟踪检查。安排专人跟踪调度清洁取暖项目进展情况,定期统计项目进度和完成情况,并结合赛道工作要求对各区、县(市)进行打分。

三是做好工程验收。按照清洁取暖专班具体要求,做好清洁取暖工程验收工作。

3.时间安排

1月至3月组织各区、县(市)及项目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方案办理施工前期手续

4月至10月,各区、县(市)组织建设单位开展施工市房产局会同各区、县(市)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展情况实施督促检查6月底,完成工作任务的30%;9月底,完成工作任务的90%;10月底,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11月12组织各区、县(市)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建立工程档案,组织核定和审计等各项工作

)开展管网互联互通工程

1.主要目标

重点实施供热管网互联互通项目6通过区域间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加强对周边管网输热的调控能力,消除单体锅炉运行隐患,提高供热保障能力逐步实现城市供热“一张网”,确保城市供热安全

2.采取措施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会同各区、县(市)组织供热企业,重点确定单体炉、供热保障能力不足点位的联网意向,制定联网方案。

强化组织协调。协助供热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动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管网互联工作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各区、县(市)和供热企业的互联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按期完成

3.时间安排

1月至3月,调研相关供热企业供热管网互联意向,摸排没有备用热源的单体锅炉具体情况

4月至9月,组织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管网互联工程4月底,确定互联施工计划;9月底,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10月,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开展智慧供热优化工程

1.主要目标

在加快供热能力建设的基础上,加快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实现热源厂、换热站供热监管全覆盖,重点解决部分供热企业智慧供热短板问题,进一步加强供热监管与服务一体化建设不断提升全市供热运行和供热监管智慧化水平。同时,探索推进供热计量试点工作。

2.采取措施

一是开展智慧供热经验交流。一方面,引入外部智慧供热专家和企业,通过技术交流会等形式,开展新型智慧供热系统典型案例推广;另一方面,宣传推广本地智慧供热工作推进较好的优秀单位经验

二是继续推进智慧供热监管平台二期建设工作。在一期监管平台基础上,持续推进应用系统建设,具体包括“一中心、六平台”,一中心是建设全市供热监管与服务数据中心,六平台是供热运行监管平台、供热运行服务平台、供热绩效考核平台、供热资金监管平台、应用支撑平台和基础设施平台。另外,组织供热企业新增无线室温采集设备7000块,进一步加大供热监管覆盖面。

三是加强智慧供热考核。将智慧供热完成情况纳入《沈阳市供热企业评估考核细则(试行)》中,对智慧供热程度较高、实施效果较好的企业,酌情加分,提升供热企业工作积极性

四是探索推进供热计量试点工作。认真调研分析推进供热计量面临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积极探索推进供热计量试点工作。

3.时间安排

1月至4月,下发智慧供热相关工作通知,召开经验交流会,组织供热企业逐步落实和提升智慧供热有关各项措施

5月至10月,完成智慧供热监管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投入试运行。6月底,完成工作任务的30%;9月底,完成工作任务的70%;10月底,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同时,探索推进供热计量试点工作

)开展楼道整治工程

1.工作目标

及时修复680个小区楼道内破损的供热设施,通过更换立杠、阀门,修复破损的保温层等方式,进一步减少热量损失,提高居民室内温度。

2.采取措施

一是建立楼道整治台账明确整改工作任务、数量、点位;建立整改档案,确保“一小区一档案”,其中,老旧小区改造点位与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安排

二是建立巡检机制市、区供热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抽查,建立抽查档案,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将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县(市)年度考核内容。

3.时间安排

1月至3月,组织各县(市)和供热企业上报供热区域内的楼道整治清单。

4月至10月,下达楼道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启动楼道整治工作。按照“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的原则,制定进度目标,做到边保温边检查。6月底,完成工作任务的30%;9月底,完成工作任务的80%;10月底,完成全部工作任务,总结典型经验,巩固整治成果。

三、责任分工

(一)市房产局要研究制定《沈阳市2024年供热“冬病夏治”工作方案》,监督指导各区、县(市)供热企业落实“冬病夏治”工作任务,定期调度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二)各区、县(市)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开展本地区供热“冬病夏治”工作对辖区内供热工作进行跟踪调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督促辖区内供热企业落实好资金项目施工等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供热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冬病夏治”各项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冬病夏治”彻底解决存在问题,不将供热问题带入下一个采暖期。同时,确保安全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进度质量。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将“冬病夏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冬季供热质量及运行保障能力。

(二)压实属地责任。各区、县(市)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供热企业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保证资金投入规范施工管理,确保按期完工、确保工程质量。

(三)强化调度检查市房产局各区、县(市)要强化实地督查、暗访督查,专人专责跟踪检查、定期调度通报“冬病夏治”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区、县(市)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正面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开“冬病夏治”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为供热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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